「藥八刀」尚且三思,夏俊峰為何斬立決?
據媒體報導,2011年5月9號,瀋陽小販夏俊峰遭城管毆打自衛時刺死城管一案,終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夏俊峰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在「博客中國」,有篇署名覃顯文的文章,評論說:面對死亡城管的家屬,也許我們心中不忍;面對死去的施暴者城管,當拍手稱快。
作為城管、執法人員,出身於底層者,泛泛是眾,一旦沾上城管體制,成為執法人員,就彷彿一夜間被洗腦,由善變惡。這正是當前中國「制度化生存」的必然結果。小販夏俊峰,並非流氓地痞,更不是窮凶極惡之徒。恰恰相反,有民眾口傳,死亡的兩城管與地痞流氓並無二異。
一個小販,在流氓的大本營將流氓殺死,此情此景,我們可以試著回放。若不是小販受到死亡或極度傷害的威脅,誰能做出這種出格的事兒?正當防衛,沒有被採信,我們完全能像,是什麼原因。城管的老大是誰?市長!法官的老大是誰?還是市長。
根據二審辯護詞,公訴人不僅沒有查明正當防衛的事實,更是疑罪推有,硬是定成了故意殺人。藥8刀的案子,尚存死與不死的爭議,而此案卻毫無爭議的斬立決,令人費解。兩個1米80的城管,並且是,平日裡習慣舞拳弄棒,無比彪悍的城管,會被一個1米65、正在被非法拘禁的弱勢小販,惡意的殺死?殺人的動機何在?若13億中國人作為陪審員公投,除了那七千萬人,沒有人會同意有罪的判決。
一個不僅定性錯誤的判決,而且量刑也是錯上加錯的判決,不知道主審法官如何面對自己法律的信仰。當正義被政治所挾持,當政治被權力所奴役,當法官成為政治的奴婢,仰望星空,還有神明!舉頭三尺皆神明,枉法錯成終身罪。
来源:禁言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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