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刀王五」到「快刀王四」(圖)

作者:苦膽 發表:2009-06-14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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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雨露村四組居民一百多人聯名為王四請願

知曉大刀王五的,不乏其人,但筆者仍在此作個簡單的歷史的回眸:

京都武師王正誼,河北滄州人氏。緣其拜於李鳳崗門下,排行老五,加之刀法與人品俱佳,被時人尊稱為"大刀王五"。王五行俠仗義,藝高德厚,並支持維新,反抗清廷,為晚清武林名俠。其事跡民間流傳甚廣。

大刀王五離開我們已有一百多年了。今天的中國,與王五哪個時代相比,人權反而倒退,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越來越得不到保障。老百姓遇到的不平之事,較之清朝末年,不知激增多少倍。如果王五還健在的話,恐怕他打抱不平都打不過來。謂予不信,那就請先瞧瞧王四的遭際。據《新京報》6月1日和新唐人電視臺6月2日報導--

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錦繡江南小區居民王春勇,綽號王四,是個為人老實、勤勞的送水工。5月30日這天,八名自稱是拆遷辦的工作人員在袁某的帶領下,持刀闖入王家(王四姐姐家)。當時房內只有王春勇姐姐和老太太。持刀者威逼她們簽字,不服就毒打,王家的女主人被打得要跳樓。這時王四和他哥哥回來,見母親挨打,王四怒不可遏,當即與家人奮起反抗,雙方發生衝突。王四出於自保,於混戰中奪下其中一個強拆人員手中的刀,憤而砍去。結果是領頭的袁某當場死亡,另一個重傷者在送往醫院途中不治身亡。

5月31日,江蘇官方媒體《揚子晚報》"據當地政府通報稱":"宿遷市宿豫區錦繡江南小區發生一起刑事案件,一被拆遷戶在姐姐家中,與上門的8名拆遷人員發生衝突。有1人被當場砍死,1人被砍成重傷,其餘人等不同程度受傷。"並強調"在拆遷公司工作人員仍在門外做解釋工作時,被拆遷戶家中三人情緒激動,突然持凶器衝上來對拆遷公司工作人員亂砍......"這篇報導一出籠,立即遭到案發所在地居民和廣大網民的一致質疑:"只死了一人嗎?為什麼連至少死兩人都不敢承認?""拆遷人員是在門口做解釋工作嗎?""被拆遷人為什麼情緒激動?是誰真正在動用凶器?"

6月1日晚,宿遷市宿豫區公安局和區政府新聞辦聯合發布案情通報,稱"拆遷命案告破,3名涉案人員已被刑事拘留"。通報著意掩蓋暴力強遷的真相,完全迴避了拆遷辦人員持刀上門、打人、威逼簽字等基本事實,也不提王四奪刀,而說他"拿了一把菜刀",企圖坐實其故意殺人之罪。通報還通過官方媒體虛飾說那八個人上門是"商談拆遷事宜"。"商談"用得著那麼多人嗎?"商談"用得著拳打腳踢嗎?"商談"用得著舉刀嗎?"商談"用得著帶錄像機嗎?而錄像在聲音和圖像的剪輯方面,是不難做手腳的,這是不是一種預謀?

事發之後,中共宿遷市委書記張新實在博客中斥責老百姓"不相信到場記者的真實新聞,相通道聽途說的發帖,指責政府拆遷不是,為殺人者叫好"。知情網民說了真話,就被說成是"道聽途說的發帖"。而對於個別居心叵測的肉麻的拍馬跟帖,卻未見他有半個"不"字,沒準兒還很受用吶。張新實還狡辯道:"拆遷公司人員並沒闖入被拆遷者家庭("家庭"應為"家中"或"房內"),也沒未經法律程序強制拆遷"。這是公然撒謊。一位家住錦繡江南小區的不願具名的居民告知記者:"他認識的一位小區保安,當時陪同了拆遷公司的人一起去了王家。這位保安向他介紹,上午9點多,小區3個保安陪同拆遷公司一行8人去了王春勇姐姐家。先敲門,房內人一直不開門,後來保安叫門,門開了,保安進去,但是裡麵人不同意,這時拆遷公司一行人也進門。"釀成血案後,拆遷人員中"有一個在住戶家當場死亡"(見6月1日《新京報》)。這叫"拆遷人員並沒闖入被拆遷者家庭"嗎?強行入室,用刀威逼簽字,乃至毒打被拆遷人員,這種種橫行霸道、侵犯人權的惡行,是"也沒未經法律程序強制拆遷"嗎?6月2日《新京報》就此案再次報導:"(王四的妻子)王群稱,他們家住宿豫區雨露村四組,5月24日,拆遷公司帶人測量房屋面積為400多平方米,但只給31萬的拆遷費,相當於每平方米600多塊錢。因此他們四組的拆遷戶都不同意拆遷。"王群介紹,5月26日,婆婆李克英和王四的姐姐王馬玲在家。拆遷公司的袁某帶了十餘人上門,要李克英簽字遭拒,"這群人就把王馬玲摁在地上拿腳踹她腦袋和肚子,抓住我婆婆頭往牆上撞。"這有醫院的驗傷證明。報導點出:"王群說,血案發生前,他們家人多次被拆遷公司的人毆打。" 多位居民向記者反映:"宿遷拆遷遭遇暴力很常見"。蒼天在上,張大書記敢說強拆人員沒有打人嗎?!敢說這種拆遷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嗎?而這兩篇報導恰恰是" 到場記者的真實新聞",張新實卻視而不見、置若罔聞。其實,張大書記要的只是《揚子晚報》上登的符合黨性和他的利益的"新聞",真實的新聞他並不感興趣,這是徹頭徹尾的雙重標準。至於他污蔑網路聲音為"無中生有造謠惑眾",實乃其本人的貼譜寫照。張新實很清楚,如今網路民意行將形成主流民意,所以他認為" 對網路依法依規進行監管和處理十分必要"。

知情者一語點破:"《揚子晚報》報導、政府通報、市委書記博客與事實天差地遠。"

王四的鄰居向記者證實了這批拆遷人員的為非作歹:"這夥人天天來,夜裡也來。砸門,用膠水堵門的鎖眼,潑油漆。他們多次恐嚇、打罵王家的人,把七十歲老太太的腿都打斷了。今天他們來還帶了刀。"

另一位鄰居說王四曾被追打。

前些日子,同為宿遷市的違法拆遷受害者孟獻斌、丁道順等人的血淚控訴,已引起眾人的共鳴。而在2008年9月打斷孟獻斌肋骨的人,正是此次血案中送命的袁某。

當地被拆遷者說:就在出人命的前一天,還有八戶被拆遷人家遭毆打。
......

宿遷市暴力拆遷的黑幕和罪行,民憤之大,由此可見一斑。

放眼全國,僅就強征土地、強拆民房而言,這一類的事件和血案,每天何止成百上千起,只不過平常死傷的絕大多數是老百姓,而很少有政府方面的人。上訪申訴的老百姓,俗稱訪民,也就是冤民,遍佈神州大地。大刀王五如若打抱不平,打得過來嗎?

王四不比王五,以前哪裡見過掄刀動武的陣勢。這一次他實在是被逼急了,才奮不顧身地去空手奪刀,豁出去了。即使他拿菜刀拚命,也是罪在暴政。

王四沒有王五那般高強的武藝,更沒有他那麼大的名氣。不過王四面對的共匪流氓政權,比起王五反抗的清政府來,其貪婪、兇惡、殘暴、狡詐、無恥的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早就"與時俱進"了。試問:清朝出現過幾起強征農田、強拆民房的案例?而"和諧社會"的政府派人持刀侵入王四的住宅,毆打他的母親、姐姐,還要強拆他家的房子,明晃晃的刀子隨時危及他的生命。被逼無奈的王四,終於鋌而走險。這是不折不扣的抗暴啊,然而他不僅被刑事拘留,而且面臨當局的"嚴懲 "。

曾經叱吒風雲的大刀王五,已然寂滅於塵世。即使他活在當下,也於事無補。王四已成了階下囚,命系一懸。能不能救王四,就看我們自己了。這一陣子,王四奪刀自衛及砍殺強遷人員的抗暴行為,激起民間與網上一邊倒的支持和聲援:"快刀王四,英雄啊!""殺得好!殺得好!""這是黑社會入室行凶,戶主被迫自衛。 ""在自己家中挨打,警察不管,老百姓為什麼不能自衛反擊?""政府不保護群眾的生命財產,反而無止境地加以損害,群眾只有自我保護了。""保衛家園,人人有責。"王四所屬雨露村四組居民一百多人簽字按手印,"聯名保王四"。"請願書"稱:"王春勇(王四)平時一貫遵紀守法,尊老愛幼,為人老實,在群眾中一直受到好評。""一個老實人,一個深受群眾好評的人,轉眼成了一個罪犯,是善良的人們從內心無法接受的。現四組村民聯名請願,懇請政府調查真相,給群眾一個公理!"指望一個集犯法和執法於一身的政府"調查真相",近乎黑色幽默,可老百姓又有什麼辦法呢!又是誰把一個老實巴交的送水工,逼到了手刃的地步?

命案雖已釀成,但王四是"殺人犯"嗎?社會的健康力量,能不能為其尋求司法公正?

現在,儘管想說真話的媒體被封口,真實版的網頁和網民的發帖遭刪除,然而正義的呼聲是扼殺不了的,日益覺醒的公民意識是扼殺不了的。

沒有了行俠仗義的大刀王五,中國人依然要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地為身陷囹圄的王四打抱不平,為形形色色的不願被宰割的王四打抱不平,這也是在為咱們自己打抱不平。

沒有王五,我們就是王五,道義上的王五。那種精神的光焰,說不定比王五的大刀更頂用。

筆者寫此拙文,不單單是為了"這一個"王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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