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制日報」發表評論說,救市計畫表面上看似中國中央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但是在實際的落實與執行過程中就變成了對很多地方政府依法執政能力的全方位考驗。」
評論說,根據以往經驗,中央政府的投資必定引發地方政府對投資項目的激烈爭搶,這種現象的普遍存在「可能會損害到中央投資總體目標的實現和公平性」。
文章提到,在以往的類似工程中,就發生過重複建設、投資浪費現象;發生過「民心工程」被建成「傷心工程」;基礎建設設施與當地經濟發展不配套,導致長期閑置等問題。
另外,由於一些地方政府在決策實施過程中缺乏有效監督,令人普遍擔心「大工程背後必有大腐敗」。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表達類似的擔憂。「美國之音」引述他說,中國改革開放前的一些大項目,如三線工程、大躍進、文革中的很多投資,大部分都是失敗和浪費。
改革開放後許多投資的經濟效益也比較低。據世界銀行(WB)的報告,中國國有投資失誤率在30%左右。
雖然如此,胡星斗認為救市計畫中的某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還是合理和可行,例如計畫對鐵路建設投入2兆就非常有必要,因為中國的鐵路建設長期滯後,目前鐵路總長只有8萬多公里。
此外如南水北調等工程,因為已經進行多年,可行性得到保障,這次只是加大投資,也可能會利大於弊。
胡星斗認為,這個巨大投資計畫出爐後,關鍵是要做好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不能倉促執行。
他說,「怎樣論證項目的可行性,長期以來沒有得到解決,中國很難做到科學的決策。」
他表示,三峽工程開始時,反對的人被邊緣化,批評的聲音被禁止。四川大地震中還發現有的水壩根本就是建立在地震帶上。
而「大的工程背後產生大的腐敗」的原因,胡星斗認為有兩方面:一個是產權不清、一是缺乏問責。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必須加強問責,追究失職和瀆職人員的責任。
他說,中國目前的投資失誤基本上不負任何責任。根據中國最高檢察院的報告,中國失職和瀆職罪案中有95%的案子判緩刑,提起起訴的更少。
北京憲政學者張祖樺則對整個投資計畫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他說,中國憲法規定財政權應該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手中,但是這項計畫卻是由國務院開會所定出,未獲人大的認證和審議,因此沒有法律授權。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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