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制日报」发表评论说,救市计划表面上看似中国中央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但是在实际的落实与执行过程中就变成了对很多地方政府依法执政能力的全方位考验。」
评论说,根据以往经验,中央政府的投资必定引发地方政府对投资项目的激烈争抢,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可能会损害到中央投资总体目标的实现和公平性」。
文章提到,在以往的类似工程中,就发生过重复建设、投资浪费现象;发生过「民心工程」被建成「伤心工程」;基础建设设施与当地经济发展不配套,导致长期闲置等问题。
另外,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在决策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令人普遍担心「大工程背后必有大腐败」。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表达类似的担忧。「美国之音」引述他说,中国改革开放前的一些大项目,如三线工程、大跃进、文革中的很多投资,大部分都是失败和浪费。
改革开放后许多投资的经济效益也比较低。据世界银行(WB)的报告,中国国有投资失误率在30%左右。
虽然如此,胡星斗认为救市计划中的某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还是合理和可行,例如计划对铁路建设投入2兆就非常有必要,因为中国的铁路建设长期滞后,目前铁路总长只有8万多公里。
此外如南水北调等工程,因为已经进行多年,可行性得到保障,这次只是加大投资,也可能会利大于弊。
胡星斗认为,这个巨大投资计划出炉后,关键是要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能仓促执行。
他说,「怎样论证项目的可行性,长期以来没有得到解决,中国很难做到科学的决策。」
他表示,三峡工程开始时,反对的人被边缘化,批评的声音被禁止。四川大地震中还发现有的水坝根本就是建立在地震带上。
而「大的工程背后产生大的腐败」的原因,胡星斗认为有两方面:一个是产权不清、一是缺乏问责。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加强问责,追究失职和渎职人员的责任。
他说,中国目前的投资失误基本上不负任何责任。根据中国最高检察院的报告,中国失职和渎职罪案中有95%的案子判缓刑,提起起诉的更少。
北京宪政学者张祖桦则对整个投资计划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他说,中国宪法规定财政权应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手中,但是这项计划却是由国务院开会所定出,未获人大的认证和审议,因此没有法律授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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