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所謂專家和明星推銷藥品,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吳儀日前態度鮮明地表示:"害人不淺!"
中新網報導,吳儀說,明星代言對老百姓有很大誤導,危害很大,應該予以糾正。她贊成專案整治行動中採取相關產品一律下架的做法,還說這樣確實"打到了痛處"。
這個月初,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已表明,要在今年年底,禁止和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等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根據當局發布的數據,今年一至九月份,嚴重違法藥品廣告有3萬3130例。
據《河北青年報》報導,曾引起爭議的保健品廣告包括相聲名家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茶、老影星李丁代言的補鈣片等。以天價代言減肥茶的郭德綱還被消費者以"廣告誇大其詞"為由,告上了法庭。消費者投訴,此產品竟是在有關部門查不到廣告批號和衛生許可證的"黑戶",既涉嫌發布違法廣告,又涉嫌違規生產。而李丁的補鈣片廣告早在2001年就被國家藥監局列進違法藥品廣告的黑名單。
眾多名人出問題
另據中國消費網報導,影星劉曉慶代言具備抗癌功效膠囊廣告在2005年也被指吹牛,廠商和劉曉慶都被起訴。
其他被指為誇張的廣告,有喜劇演員趙本山代言的"蟻力神"壯陽藥。他在廣告中稱:"誰用誰知道",網民反問,有幾個男人願意說自己用過還不行?
明星拍廣告,通常是"以身說藥"來證明藥品療效,他們以"患者"、"受益者"的身份出現,並宣稱自己用過產品,有多麼信賴它。
不過,據東方網報導,有業內人士透露,藥物的常規試用期在一個月以上,企業通常在產品推廣前才邀約代言名人、明星,他們根本沒有時間親身驗證藥品的療效。而儘管央視的調查顯示,有95%的網民認為"名人代言藥品廣告是演戲",但從明星代言的廣告之多,就不難發現,多少人即使知道那是演戲,仍選擇相信那是真的。
《三湘都市報》報導,今年上半年的藥品廣告中,名人代言的藥品廣告花費在整個行業廣告花費中的比例接近四分之一。按照媒介智訊廣告監測數據,今年一月至六月,最多時,每六條藥品廣告中就有一條由名人代言。保健品電視廣告曝光率排在前五名的明星包括林志玲及喜劇演員趙本山,藥品電視廣告曝光率前五名則有關之琳、陳道明、瀋殿霞等。
有者認為,消費者選擇把明星廣告當真,是因為大多數人愛屋及烏,"喜歡一個明星,就愛他的全部,當然也愛他做的廣告"。而廠商的盤算則是,要取得相同的宣傳效果,找明星代言其實很划算。
據《京華時報》報導,央視廣告公司一位人士分析,目前中國一線明星的代言費也不過五六百萬人民幣(約一百萬新元),廣告製作費也不會超過100萬,關鍵是廣告的播出和亮相,花銷動輒上億,"部分企業用名人其實是省錢的,因為名人廣告可能看一眼就記住了,但其他廣告或許要看十眼,所以今後普通廣告也許要多增加曝光率、增加投放,這意味增加廣告支出。"
若真是這樣,那明星代言產品對明星和廠商都有利,而產品一旦出問題,直接受害的卻是消費者。
難怪中國官方下令,藥品好不好,不該由明星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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