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国企高管滥用职权流失国有资产5.9亿(图)

发表:2021-10-22 16:34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法律裁决示意图。
法律裁决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21年10月22日讯】据大陆媒体《中国青年报》报导,10月20日,大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讲述了落马国企高管,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骆旭升腐败历程。

此前,骆旭升因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在任职期间内,骆旭升的滥用职权行为,造成了5.9亿元人民币的国有资金流失。

2019年7月,骆旭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杭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请喝茶,失去人身自由。2020年1月,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实其违纪违法行为后,开除了骆旭升的党籍。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新发布的文章中,骆旭升对于自己的堕落,表示:“内心有过犹豫和挣扎,但理智在和贪婪的‘争夺战’中败下阵来,沦为物质的奴隶,不顾一切,忘乎所以。”

中共统治中国七十余年以来,逐步把中国打造成了一个遍地贪官的国度。

骆旭升的腐败之路始于2011年。当时,骆旭升刚刚升任杭实集团副总经理不久,还居住在经济适用房中。于是他产生了更换住房的念头。于是从某下属企业投资参股开发的某知名楼盘,以超低价购房一套。从此,他迈出了以权谋私的第一步。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在贪欲的泥沼中愈陷愈深。他自我剖析道:“贪婪是违纪违法的诱因。贪求不法利益、永不知足的人结局都是悲惨的。”

骆旭升作为杭实集团副总经理,是直接负责大型工程项目的国企领导。于是他有不少将手中权力寻租变现的机会,对于这些机会,他自然不会轻易“放过”。项目工程承包商潘某,商人张某,都成为骆旭升受贿路上的合作对象。

2020年11月5日,骆旭升案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定:骆旭升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使5.9亿余元的国有资金无法追回。没收骆旭升通过受贿获取的1050余万元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钱友德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