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裁决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21年10月22日讯】据大陆媒体《中国青年报》报导,10月20日,大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文章,讲述了落马国企高管,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骆旭升的腐败历程。
此前,骆旭升因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0万元。在任职期间内,骆旭升的滥用职权行为,造成了5.9亿元人民币的国有资金流失。
2019年7月,骆旭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杭州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请喝茶,失去人身自由。2020年1月,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实其违纪违法行为后,开除了骆旭升的党籍。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新发布的文章中,骆旭升对于自己的堕落,表示:“内心有过犹豫和挣扎,但理智在和贪婪的‘争夺战’中败下阵来,沦为物质的奴隶,不顾一切,忘乎所以。”
中共统治中国七十余年以来,逐步把中国打造成了一个遍地贪官的国度。
骆旭升的腐败之路始于2011年。当时,骆旭升刚刚升任杭实集团副总经理不久,还居住在经济适用房中。于是他产生了更换住房的念头。于是从某下属企业投资参股开发的某知名楼盘,以超低价购房一套。从此,他迈出了以权谋私的第一步。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在贪欲的泥沼中愈陷愈深。他自我剖析道:“贪婪是违纪违法的诱因。贪求不法利益、永不知足的人结局都是悲惨的。”
骆旭升作为杭实集团副总经理,是直接负责大型工程项目的国企领导。于是他有不少将手中权力寻租变现的机会,对于这些机会,他自然不会轻易“放过”。项目工程承包商潘某,商人张某,都成为骆旭升受贿路上的合作对象。
2020年11月5日,骆旭升案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定:骆旭升在工作中滥用职权,使5.9亿余元的国有资金无法追回。没收骆旭升通过受贿获取的1050余万元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