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出现68处错误(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8年3月31日讯】(看中国记者陈秋颖综合报导)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法院的一份判决书,由于错误百出,近日在朋友圈热传。
据陆媒报道,该判决书涉及南充某物业公司状告嘉陵区安监局其他行政管理行政处罚3起行政纠纷案。2017年10月13日立案,高坪区法院对3起案件合并审理,两个月后,作出行政判决。
有微信网友发现,该判决书上有68处笔误,包括错别字、标点符号等。报道称,各种错别字不胜枚举,如“批复”写成“报复”,“一事不能两罚”写成“一事两罚”,“2016”写成“2106”,“办事处”写成“办事办”……
此外,判决书最后写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落款: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但是,如不服从判决,上诉法院应该是“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而非“成都中院”。因此,这处错误也被指为该判决书最严重的错误。承办法官对此解释称,在使用判决书录入模板时,未更正。
面对舆论压力,法院负责人表示,承办法官和书记责任心不强,法官对业务不熟悉,导致判决书出现多处笔误,目前该法官已被警告处分,扣绩效2000元人民币。
事件引发网民议论纷纷:“这哪是‘业务不熟’的问题?分明就是小学语文都没有过关嘛!法律文书启是儿戏?!难道法院出正式文书就没有‘校对’这个最起码的工作程序?这个法院的管理也太混乱了吧!这种解释纯属搪塞。”
“判决书是很严肃的法律文书,法院名字都弄错,这样的判决为什么还有法律效力?”
“要求对法院检察院公职人员定期考核,语文水平都让人着急,怎么断案?”
“法官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庄重威严,怎能如此儿戏?”
事实上,大陆法院判决书时常被曝错误百出。天津市第一中院在2008年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错误高达18处,甚至把“人工流产”写成“工人流产”。
郑州市中级法院在2015年的一份判决书中将上诉人的名字写错,判决书中还出现了好几个与案件不相干的人,被上诉人投诉。
同年,温州中院的一份判决书也出现多处错误,不仅把江西“瑞安市”写成“瑞案市”,更出现辩护人、受害人不分的严重错误。该判决书被武汉一大四学生发布到网上,并为其“改作文”。
2014年,香港《大公报》曾起底国内98个中共省部级及以上司法官简历,发现有5人没有专业介绍;21人没有与任何法律相关专业的学习经历,被指为“法盲”,占比23%;在剩下72名有法律学习经历的司法官中,11人的学位来自于中共党校系统。报导说,由于党校是中共对党官“培训”的场所,大多官员为了升官才进入党校。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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