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规家庭债夫妻同承担 中港婚姻受限

发表:2018-01-18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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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8年1月18日讯】近年来中港婚姻日趋普遍,大陆法院17日发布新规,指明家庭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港人配偶若在大陆举债也随时会受限制。

香港东网报导,近年不少港人与大陆人结婚,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吴庆有律师指出,中港夫妻若透过大陆银行贷款或汇款,一旦出现债务纠纷,大陆司法机关就拥有管辖权,并能受理案件和追讨相关利益。

吴庆有律师称,目前中港法律并非属于共享体系,亦无相关司法协定限制或变卖港人财产作偿债用途,但只要有关欠款是属于夫妻共同承担,大陆政府就可能将其列入“黑名单”内,借此限制举债人及其配偶在大陆的活动。



责任编辑:苏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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