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剧照(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4月24日讯】中国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上演之后,举国热议,有关注久违的反腐主题的,有琢磨官场政治生态的,还有钟情于李达康敢做敢为作风的。而我们在本文想谈的,是贯串全剧一个具全局意义的“一一・六”事件,即大风厂职工股权被侵犯而引发的拆迁事件。这一事件是中国经济改革中带有普遍意义的事件,代表着那个时代数千万城市工人的命运浮沉,蕴含着无数社会底层的眼泪悲伤。
大风厂改制背后的黑幕带有普遍性
大风厂原为国有企业,改制后成为私营业主大股东(如蔡成功)与职工共同持股的私营企业。与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这类企业一样,职工股权经常被政府(法院)和大股东玩弄于股掌之中,被侵吞、消蚀。电视剧中,大风厂的命运转折,主要是因为出了个贪腐的法院副院长。但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国企改制,在全国各地留下了重重谜团,当年被迫下岗的老工人绝大多数搞不清楚其中的黑幕,而从那时以来绝大多数学者专家又集体一致地躲开了这个“雷区”,于是,全国上下万马齐喑,“改制”黑幕被“舆论一律”的浓雾层层笼罩;直到今天,观众们看剧中大风厂事件,仍然很少有人会体悟出,此事件其实挑起了“改制”黑幕的一个小角,只需顺手把这块黑幕掀一下,朱镕基时代的“国企改制”谜团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恰在《人民的名义》播出前不久,一篇题为《我说我们东北,失落的人、绝望的人太多了》的叙事文章,在许多微信圈和网上传播,道出了许多“下岗家庭群体”的集体困惑。此文作者是一个在哈尔滨的“下岗家庭”长大的中年人,他记述了东北地区城市里几代人在改革年代的绝望和困惑。作者的笔调十分平和,不再是20年前拍摄沈阳重工业区败落的《铁西区》里那般悲凉凄愤;作为下岗员工的第二代,他以冷静的态度描绘出东北老工人及其后代们心中永久的困惑: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员工落入如此境地,谁之过?这个困惑之所以值得反思,是因为它把中国40年改革的谜团端上了台面。中国的改革模式当中被当局竭力遮掩的谜团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改革年代的施政者要刻意回避东北老工人们的困惑?
中国的原国企老工人及其家庭都有共同的失落和困惑,他们的失落和困惑始于90年代后期朱镕基时代推行的国企“改制”。其失落的原由是,国家曾经在几十年里,以“社会主义优越性”为依据,承诺他们一辈子可以依靠国企而生老病死无忧虑;但一夜之间,这“社会主义优越性”突然就土崩瓦解、荡然无存,他们被国家抛弃了。其困惑则是,这一切都为的是什么?为什么大部分国企突然一蹶不振?当初让国企工人“买断工龄”、“下岗”回家时,政府和国企厂长们信誓旦旦地说企业和国家暂时有困难,不少老工人还真信了。在那个“下岗”的年代,央视春晚小品节目里演员黄宏喊出一句台词:“咱工人要替国家想,我不下岗谁下岗”;到了现在,“下岗”工人及其亲属们再提起这句话,无不咬牙切齿,因为他们明明白白地感觉到,自己当年上当受骗了。
东北地区的“下岗”老工人是全国那一代人的典型代表。东北作为中国的重工业基地,中共建政后曾经是以重工业为基础的中国经济的支柱和重心;然而,今天的东北已经沦落为萧条、滑坡、衰败的典型地域,因此,那里的“下岗”工人很难像上海的“下岗”工人那样,有机会沾一点开放繁荣的雨露。其实,全国各地都有大批“下岗工人”,东北老工人的失落和困惑,也是各地同类群体的失落和困惑,比如,在西南地区的军工企业区,那里老工人的不满,一点也不少于东北老工人。今天的80后一代人当中,从原国企老职工家庭走出来的,从小耳濡目染,接受了父母辈失落和困惑的代际传承。在那个“下岗年代”,仅仅在国有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就从1997年的4000万减到2003年的2200万,大约近2000万国企老工人被“下岗”,加上其他行业的“下岗”职工,再加上各行各业“下岗”职工的子女,这个“下岗相关群体”的总人数可能多达7000-8000万人,占城市人口的四分之一。可以说,在中国的各社会群体当中,城市居民里最大的一个对某一特定国家政策集体不满的社会群体,就是“下岗工人”以及“下岗工人的下一代”。他们的不满,靠黄宏那样的忽悠,显然是蒙不过去的。当局不把他们的困惑解释清楚,这个大社会群体对政府的严重不满,是不可能消失的;但是,当局若果真如实说明真相,这个群体的不满会减少一些,还是变得更加严重呢?
朱镕基时代“国企改制”谜团之一:国企私有化,打死不认账
要解开“下岗相关群体”的困惑,就必须剖析朱镕基时代的“国企改制”谜团。这个谜团也是中国官史里竭力回避、模糊的一段“改革”往事。“国企改制”二十年之后,官方总是反复强调,“中国不搞私有化”;若确实如此,那么,国企的“改制”是把国有企业改成另一种公有企业吗?当然不是,“改制”的结果是,国有工业企业从1997年的近10万个变成了2003年的3万4000个,少了近三分之二,剩下的国企也有许多上市或允许职工参股,不再是真的国有企业了;被“改制”的这些企业,一部分被关闭,而更多地是变成了私有企业。2003年《财经》杂志刊登过一篇《中国私营企业调查报告》,其中提到,61%的私有企业老板是原来该企业的国企经理或厂长,也就是说,这些企业都是在“改制”过程中从国有企业变成了私有企业。可以确定,尽管朱镕基的“改制”政策尽量模糊“改制”的真实目标,但“改制”的结果表明,“改制”就是国企私有化。国企私有化包含两个部分:中小型国企因为不能上市,所以基本上实行了完全私有化;大型国企则通过上市,吸纳了外部股东,而变成了部分私有化、但政府保留部分股份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国企改制”谜团的第一层便是,为什么当局不愿意承认实施全盘私有化这个现实?其要害在于,推行实质上的私有化政策,意味着当局默认社会主义公有企业制度的完全失败;而改革前30年建立的那种计划经济加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完败,直接挑战了当局的政治正当性,所以政府采取了掩耳盗铃的做法,一方面把国企私有化,一方面拒不认账。政府之所以不得不推行国企私有化,实在是因为国企亏损日益严重,拖累国有银行系统。改制开始前,1995年9月15日的《中国改革报》曾报道,1994年全部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已经达到83%,即将整体上资不抵债;由于国有企业“吃光了财政吃银行”,1995年银行系统出现了整体严重亏损,导致银行系统数量有限的自有资本迅速减少,行将破产。对此,国企员工未必了解,但政府心中已然警号长鸣,它再也不敢继续用银行贷款来养活几十万工商业国企,实际上也养不下去了,否则整个金融系统就被拖垮了。
“下岗相关群体”的困惑,其实来自于政府的掩耳盗铃行为:政府为了保住银行系统、保住政权,下决心要抛弃国企职工,也丢弃对他们生老病死的福利承诺,但口头上绝不认账;而“下岗相关群体”看到了自己被无情抛弃的现实,却不了解,国企职工过去赖以依靠的国企就业和福利制度,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完败,被宣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政府送进了墓场。政府既要保持政治上的“永远正确”,又要在经济制度上回归共产党建政前的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市场经济道路,于是二十年来刻意迷惑着这几千万“下岗相关群体”;然而,这一迷惑也产生了另一个社会后果,这几千万“下岗相关群体”在自己的心中埋下了对当局的深深的永久性不满,同时,他们把对昔日经济社会地位的怀念投射到了毛泽东及毛时代经济体制上,尽管国企体制的完败恰恰是毛式制度的苦果。可以说,在国企私有化道路上,当局的掩耳盗铃之术护住了脸面,却埋下了社会对立的种子。
“国企改制”谜团之二:职工“下岗”与厂长发财
“下岗相关群体”的另一个最大的困惑就是:职工“下岗”,据说是“国家有困难”,那厂长变老板,也是“国家有困难”?当然不是,真实原因是,政府通过“改制”中放纵厂长们的腐败,把本来存在于政府与国企职工之间因“甩包袱”引起的对立,“下放”给了厂长们,把职工们对政府的不满转移到了厂长们身上。国企厂长们之所以“扛”起了为政府“安排职工下岗并克扣安置费用”这个“重担”,则是因为政府默许他们一夜之间成为被“改制”国企的新老板,即成为国企私有化之后的主人。这个令许多下岗员工永远耿耿于怀的“改制成果”,难道不违反“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吗?这个困惑正是“国企改制”的又一大谜团,或者说是“改制”政策“暗度陈仓”的结果。“改制”的“明修栈道”强调要“搞活企业”,而暗中实施的相关政策都指向一个目标:允许国企厂长们把国有企业资产变成他们的私人资产;条件是,他们必须为政府分担安顿、安抚“下岗工人”的责任,当然,也要为政府“分谤”,免得“下岗”工人们把“矛头向上”。
“国企改制”是实行集权体制的中共施政史上少有的一次“无为而治”,只提出了“搞活企业”这个含义模糊的动员令,却从无全国统一的实施方案,也没有“条条框框”去规定哪些事不许做;于是,主管部门和厂长们各显神通,上下其手,似乎任何做法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更妙的是,在这个瓜分国企资产的高峰年份,朱镕基却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于是放手让厂长们“大家拿”。于是,在“国企改制”过程中,厂长们通过“黑箱作业”,盗取了企业的财产,大批普通职工则被迫“下岗”。
在国企职工看来,企业经营不良,往往与企业领导的无能和腐败有密切关系。据1987年中国社科院一些研究人员对21个城市47家大中型国企1万5000多员工的问卷调查,当时72%的职工认为,“企业好不好,责任在领导”,同时六到七成的工人及技术人员对厂长们表示不满(见《厂情・人情・心情——中国职工心态大调查》,海洋出版社1991年出版)。显然,如果必须将国企私有化,首先应当下岗的,本来该是不称职的厂长们。但现实中“改制”的结果是,政府把国企私有化的决策权交给国企的厂长们,然后,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部和厂长们偷偷摸摸地背着职工,把企业变成了自己的私产。任何职工心里都一清二楚,厂长们凭几百元的月薪,不可能买下价值几千万、上亿的企业;但他们不明白的是,厂长们从哪里弄来巨额资金,购买了自己管理的国企?实际上,大多数厂长的做法都是“空手套白狼”,就是用企业的名义到银行贷款、或向别的企业或私人借款,买下自己管理的企业后,再用企业的公款还债。这种“老鼠吞象”,不仅是明明白白的腐败,而且在法律上厂长们盗用公款获取的产权本没有合法性;但是,当时负责管理企业的政府部门和国有银行基本上都眼开眼闭,假作不知。几乎在所有的“改制”企业里,职工们普遍怀疑厂长们严重涉嫌腐败,但只要政府装糊涂,职工们就无法追查腐败。
《人民的名义》中,大风厂的职工们虽然入了股,在企业私有化之后却无法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这是常见现象。中国90年代末期到本世纪初期的国企“改制”过程中,大约在10%的“改制”企业里厂长们允许职工入股;但厂长们购买大额股份的钱是公款,而职工们为了保住饭碗所购买的职工股却必须用现金。职工把血汗钱交给了厂长,但企业私有化之后职工股东基本上没有话语权和参与权,剧中职工股东被出卖或被下岗,确实是许多企业的实情。
在剧情中,国企“改制”的弊端,直到“一一・六”事件发生后李达康才略有了解,电视剧也给工人们开了一条新路。而现实中,更广泛严重的国企“改制”的腐败和非法性,朱镕基从一开始就“门儿清”,但是,当时的政府以默许厂长们的腐败开道,为“甩国企职工包袱”铺平了道路,工人们也没有剧中的同行们那么幸运。因此,国企改制的是非评说,公道自在人心。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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