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评周永康案:该判“反人类罪”(图)

作者:李文隆 发表:2015-06-16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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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06月16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文隆综合报导)中国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日前透过在美国的妻子耿和,向外界发表了对周永康案的看法。高智晟认为,周永康应该像萨达姆一样被判“反人类罪”。

据《大纪元》6月16日报导,目前仍被软禁在中国新疆丈人家中的中国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近日透过现在美国的妻子耿和表示,高智晟律师在听到周永康以受贿等三项罪行被判刑的消息后说:“周永康应该被判‘反人类罪’,像萨达姆这些人一样。”

2015年6月11日,中共官方宣布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一审宣判,以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三项罪行,判处周永康无期徒刑。

耿和转述高智晟律师的话说,周永康现在被判的受贿等罪名,在中共高官中是普遍现象,是“一把把的多”;但周永康的罪行远远超过这个层面。

高智晟律师还让妻子转送他当年发表的第三封公开信的一段内容,描述周永康、610人员的罪行:

“我用颤抖着的心、颤抖着的笔记述着那些被迫害者六年来的惨烈境遇,在这次令人难以置信的野蛮迫害真相中,在政府针对自己的人民毫无人性的残暴记录中,其最持久地震荡着我的灵魂的不道德行为记录,即是610人员及警察的、完全程序化的几无例外地针对我们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击的下流行径!”

“几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过程中都遭到了极其下流的攻击,几乎所有的被迫害者,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语言、文字的功能都无法复述清或者再现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

被外界称为“中国良心”的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曾接连三次公开上书中共最高层,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高智晟2006年被当局以“颠覆政权罪”判三年监禁。2009年在缓刑期间又被国安绑架,至2011年被送回监狱。直到去年8月7日为刑满释放,但仍在被软禁状态。

综合多家海外媒体报导,高智晟在狱中曾长期被单独关在黑屋里残酷折磨,语言和记忆能力都受到严重伤害。由于长期营养不良,使高智晟的牙齿严重脱落。

耿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共当局还禁止高律师就医,不让他看牙和补牙。“尽管如此,高智晟律师的精神非常好,思维很敏捷。”“谢谢大家对高智晟律师的关心。”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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