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金主被有罪?网曝刘汉亲书“我无罪”(图)

作者:黎紫曦 发表:2015-02-11 05:51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2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网络截图)

【看中国2015年02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四川涉黑富商刘汉、刘维等5人,于2月9日被执行死刑。中国大陆媒体大量报导此事,然而,有民众发现,刘汉在执行死刑前,写下了“我无罪”3个字,引发外界猜疑。

中国官媒报导,湖北省咸宁市法院2月9日对涉黑、涉贪案主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5人执行死刑。中共官媒称,刘汉遗言是:“我犯了很多错,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危害性,对企业对社会,我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我有罪!”

据了解,刘汉原本是一名贩运木材的小商人,1997年,刘汉在绵阳成立四川汉龙集团,后成为雄踞四川的亿万“黑商”,更被《福布斯》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而此前,有中国大陆媒体把刘汉、刘维兄弟,视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亦是中共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金主之一。

有细心的市民发现,中国大陆新闻报导时称,刘汉在执行死刑送达回执上,写下的是“我无罪”,并非“我有罪”,随后截图照片在网络上热传。有民众质疑,为何刘汉写下“我无罪。”难道是“被有罪了”?

有分析认为,中国官媒在报导刘汉一案时,有意避开其与周永康的关系,其中含义确实耐人寻味。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