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4年06月17日讯】随着所谓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不公、贫富分化的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世界银行报告称,中国0.4%的人口掌握了70%的财富,而美国则是5%的人口掌握60%的财富,中国的财富集中度超过了美国,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全球两极分化最严重的国家。标榜“法治天下,思想中国”的“雅典学园”,曾刊文分条析缕地揭示了中国暴富群体出现的原因与背景。日前,海外《茉莉花革命网》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
这篇题为《撕开中国暴富群体的面纱 屁股都不干净》的文章认为,当前中国老百姓最痛恨、最仇视的就是那些不断异军突起一夜暴富的人。如果中国社会有可能发生“动荡”、“革命”和“造反”的话,“肯定针对的是这些暴富者群体即腐败群体”。
所谓暴富,是指在极短的时间内,收入上百万、上千万、乃至上亿元的财富暴涨现象。所谓暴富者群体,是指钻了国家政策和法律的空子,违背社会公德和法律,利用特殊资源或手中职权在较短时间内聚敛财富的这么一群人。这群人通常由特权阶层衍生,是社会不公、贫富分化加剧的主要始作俑者。
文章分析了暴富群体产生的几种原因。以下摘取部分内容:
一、价格双轨制造就的暴富群体
所谓价格双轨制,是指在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商品交换中,通行着政府定价和市场定价的两种价格体系。这样一来,就出现了政府主导的低价格,和市场定价的较高价格,两者相互存在且相互刺激。同时,也出现了有人不择手段地把低价格的计划商品,拿到市场上以高价格出售,凶猛地赚取差价发财。
现以1987年云南省电铜为例。国家统一出厂价格为每吨5500元,云南省制定的出厂价格为每吨6600元,最高出厂限价加价额为每吨9920元,最高销售限价加价额为每吨10560 元。这也就是说,某人有关系,从电铜工厂买出1吨电铜,转手卖出去就可以赚钱3960元(10560元—6600元),如果倒卖1万吨,就赚3960万元,1987年的3960万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二、国企初期改制不成功所造就的一批暴富者
1990年以前,中国的国企改制经历了包括扩大自主经营权、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强内部管理等。值得关注的问题是,每改革一次,都会造成国家利益的某些损失、就会造成一次阵痛,都使一批人因此成为了暴发户。
首先,扩大自主经营权,让企业拥有了自主生产与经营权,包括超额生产权、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价权和销售权。但同时也造成在社会产品极其匮乏的70年代、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包括生活必需品在内的许多商品,就成为了市场上的抢手货,厂长、销售人员和市场里的“倒爷”中一部分人就此暴富起来。
其次,国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政府机关与承包经营的国有企业在谈判时,无一不处于信息不明、情况不熟、被企业煳弄的状态,因而往往被“欺骗”,以至于出现了相对于未承包企业来说,承包基数过低、企业留利过高、企业“小金库”过肥等普遍现象。其中,企业“小金库”除了企业正常使用外,相当一部分便被企业负责人堂而皇之地拿去,从而暴富了一部分人。
第三,在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在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这本来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最基本的原理。但是在中共所谓的集体负责制、党的一元化领导、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管理下,扩大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后,超额生产的产品的定价权和销售权都捏造厂长、经理手中,于是,厂长、经理和营销人员以及市场“倒爷”(二道贩子或三道贩子)中一部分人的暴富起来。
三、产权改制过程中造就的暴富者
著名学者杜光先生深刻指出:股份制改革因官商勾结,中饱私囊而畸形发展。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的重点国有企业更成为权贵们的囊中之物。这些国有企业在特殊的历史时期诞生并培育了中国特色的豪强资本家和权贵阶层,造成了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
首先是设置内部股。中国国企和集体企业的内部股,是按照企业内部职务高低而划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可以划入或认购多少不等的内部股份。其中,许多国企向主管部门及其领导赠送内部股,这已是一个不得违背的潜规则。待内部股一上市,股价飙升时他们便抛出,一批急剧暴富的富人也就冠冕堂皇地诞生了。
其次是管理层收购。所谓管理层收购,是指为“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救活公有制企业,由国企和集体企业管理层把所在公企的一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行收购的改革方案与行动。在管理层收购中,管理层一般都没有、也拿不出那么多现钱,怎么办?方法是管理层用公企作抵押向银行贷款。这样一操作,公企也就悄无声息地变成了管理层的企业。由次,管理层也就一夜之间成为了暴富人群。这也就是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
四、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天价薪酬造就的暴富者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管理层的薪酬,是由企业所有者即老板决定的,在股份制企业中具体是由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的。但是,在中国大陆,由于国资委的薪酬规定太笼统,又设有一个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事实上形成了央企管理层自己给自己定薪酬的中国特色现象。
据统计,中国现有大型央企 155家,每一个央企高管按平均数20人计,则有3100人;每一个高管年薪以100万元计,则高达31亿元之多。事实上,央企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而大多数非国企员工月工资不过一两千元,差距悬殊!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计算的仅是国企特别是央企管理层工资表上的薪酬,并没有计算他们的职务消费,更没有计算他们的灰色收入。据媒体揭露和学者研究,中国的国企贿赂他人和接受贿赂已司空见惯且相当严重。据《北京青年报》2008年7月12日发表署名若夷的文章,揭发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陈双全在职三年受贿1700万元,其“经验之谈”是:“我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而且“国企普遍爱好做假帐,并且精通这方面的业务——‘有办法做’,因而接受其贿赂会‘比较安全’”。陈双全的坦白令人震惊!
五、资本市场制度不完善造就的暴富者
中国的资本市场开发较晚,还很不成熟,从而成为暴富者群体孕育、滋生的温床。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指出的,中国股市的“政策市”顽疾并未根除,有权力的人可以大发横财,而普通股民总是无辜地利益受损。由于受计划经济指标分配、执行信息公开不彻底的负面影响,中国资本市场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沾染了大量原体制中的弊端,为有权有势的官员们及“太子党”、亲朋好友暴富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和平台。他们此间常用的有以下手法:
首先是市场不透明,暗箱操作太多。最典型的要数王益案。据《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第22期报道,原国家开发行副行长王益,于2007年3月批示国家开发行河南分行,为郑州提供25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中岳嵩山、少林禅宗、武术圣地为核心的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但25亿元资金只用了2亿元,其他23亿元去向不明。其中王益胞弟王磊从中收取4000万元高额“财务顾问费”,用于购买太平洋证券的原始股份。
其次是非市场化手段。例如较长时间采用上市的配额制,一些省市区为了争取配额,不得不采取送内部股大礼、向握有实权的官员行贿受贿等手段,贿赂有关部门的官员,甚至行贿上市评估专家、证监会发审委专家组成员。这样一来,有关部门的官员和上市评审、发审专家组成员,开一次会、行使一次权力,就可以轻而易举获得上万、上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巨额收入,这不是暴富又是什么?!
三是股东同股不同价。例如,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设置,就造成了非流通股股东(一部分为自然人,就是某些官员和“内部人“)稳获暴利,而流通股股东却不得不承担股市下跌甚至暴跌的损失。再如近年的大小非解禁,使拥有大小非的股东转眼间获得超额利润,以至于那些要解禁的大小非股东以及上市公司,并不管时下市场是否低迷而一个劲地要解禁套现。
四是内幕消息操作暴富。曾轰动一时的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通过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案显示,2006年2月至5月,董正青利用其直接主导广发证券借壳上市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76)上市的消息透露给其弟董德伟,并指使董德伟买入再卖出延边公路股票,共盈利人民币1亿多元。
五是所谓“股权分置改革”即“大小非解禁”。就是把大股东和富豪超低价买的股票和老百姓高价买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按照同等价格进行买卖。当初老百姓花高价买的是流通权,买的是国家对老百姓的承诺。但是,随着股市发展的现实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公然蛮不讲理地违背承诺,宣布解除对低价非流通股的上市限制,而又不顾及股民巨大的价格落差。这样一来,原本窄小的羊圈里忽然被放进了一群膘肥体壮的狼,超过流通股数量两倍多的低价股如同决堤洪水般汹涌抛售,中国股民的金融资产如同长江大河般滚滚流入极少数富豪的腰包。这样的所谓“股权分置改革”,无疑像江洋大盗一样是对中国小股民进行一场明火执仗地公开抢劫和掠夺。
六、基本建设投资招投标过程中造就的暴富群体
较长时间以来,包括城市建设、交通、能源、环保等基本建设领域,一直是产生暴富群体的最佳摇篮和最好平台。虽然我们在基本建设中较早推行了投资招标投标的改革措施,但是有不少人正是在合法的招标投标中,找到了为自己谋利的机会与平台,伴随着内定中标人、层层转包的把戏,也就出现了两个产物:一是“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二是一些人迅速腐败、落马,暴富者群体应运而生。
七、官商勾结大发土地财而造就的暴富群体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最稀缺的资源,也是社会上许多人瞄上的、可以钻空子而迅速发财暴富的资源。按照中国宪法,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能够让一部分人暴富的,是城市国有土地和通过政府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
1982年颁布的《宪法》增加了“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条款,房屋下面的土地从此变成为了国家财产,这就使政府成了最大的“地主”。而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制拍卖和城市开发拆迁,激发和培育了老百姓的产权意识,矛盾才逐渐暴露出来。政府成为这两项“文革”遗产的受益者和拍卖庄家,各种官商勾结的贪腐之弊也由此滋生,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八、贪官暴富
2010 年4月初,国务院研究室、中纪委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完成了《全国地方党政部门、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薪酬和家庭财产调查报告》。该报告披露:地厅级以上官员已形成官僚特权阶层。官僚特权阶层年收入是当地城市人均收入的8~30倍,是当地农民年均收入的20~90倍。
131万中国县团级以上官员及其家属占有全民财富的80%,1996~2003 年外逃资金流入境外的中高级官员及其家属帐户22000亿人民币。至2010年6月底,全国个人储蓄存款达75200亿元,其中县、团、处级以上官员(包括离退休)及其家属的个人储蓄高于40000亿元。
目前,中国的以权谋私贪官暴富者,已经发展到“千万元”级了。中共党员官员的腐败行为,直接从暗处走到前台,明着进行。媒体曾报道金华市安监局敛财,盖公章、办培训班、年审、处理事故等都成了他们发财的好机会。
来源: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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