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网上揭贪官记者刘虎不应涉刑

发表:2013-09-26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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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9月26日讯】北京警方已报请北京检察院对网上实名举报政府官员的中国记者刘虎审查批捕。

刘虎自上个月23日被北京警方从重庆家中带走后一直在拘禁中。

刘虎的律师对BBC中文网表示,刘虎根据他个人能核实的情况在网上揭露贪官,不应该涉及刑事罪行。

上海律师斯伟江接受BBC中文网的电话采访时说,刘虎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和证据在网上举报贪官,并非有意造谣传谣,检察机关不应该批准公安机关对刘虎的批捕要求。

不过斯伟江对此案进展报谨慎态度,认为此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检察机关有可能会在公安机关的压力下同意批捕要求。无论如何,他和此案另一名代理律师周泽将继续尽力为刘虎辩护。

今年8月,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曾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包括四位副部级干部在内的中国官员涉嫌贪污腐败而被北京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跨省在重庆抓捕拘留。

据周泽的消息说,北京公安没有听取律师意见要求即已报请北京检察院对刘虎审查批捕。但北京检察院表示将听取律师意见。

舆论监督渠道

斯伟江表示,刘虎网络实名举报是正常行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的行为。

他指出,刘虎的所谓“犯罪事实”均是根据他能掌握的情况发表的言论,也无法掌握100%的证据,否则就不需要国家权力机关介入调查了。但此案不应该以“有意造谣传谣”定罪。

刘虎曾发表或转载过的诸多揭露县级干部、厅级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微博,均经过了调查,且很多干部已受到查处。

斯伟江表示,希望中国当局不要过度将刘虎个案提高到打击网络谣言的范畴,从而封锁公民舆论监督的渠道。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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