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9月23日讯】22日,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对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薄熙来是否上诉备受外界关注。
23日,《华尔街日报中文网》消息,有知情人士表示,薄熙来已知会法院他将提起上诉。
另据法新社报导,消息人士今天(23日)透露,中共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因贪污受贿等罪名遭法庭判处无期徒刑后,已告知法庭将提出上诉,此举将使这个备受注目的案子更具戏剧性。
这位了解内情的人士说:“他22日遭判刑后即告知法庭,他将提出上诉。”
根据大陆法律,薄熙来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向济南中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薄熙来是否会继续上诉拚搏,或是接受大陆官方安排的命运,后续发展仍受瞩目。
大陆知名律师刘晓原对法广表示,他分析薄熙来会上诉,不过,上诉的结果还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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