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3年06月19日讯】当我第一次听到奥巴马政府监控网络的时候,我觉得失望。奥巴马虽然说不上是我的英雄,但是作为一个从哈佛法学院抛弃了厚禄而俯身与社区的人来说,致力于民主的理想是他最大的价值,当他背叛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价值观的时候,他和任何政客都没有差别了。
但是当我检视资料更加了解“案情”之后,我就觉得这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当然对于美国人来说这的确仍然是一件大事,他们又一次抓住了政府胡作非为,侵犯公民权益的证据。对于美国公众来说,每隔那么几年,总归会有那么一次公众联合起来和政府干一把。这多少算是一种美国内部的民主实战演习,没什么不好的。对于我们这些隔岸观火加上袖手旁观的人来讲,有戏看总比没戏看好,管他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
关于这件事情,国内的读者当然又被屏蔽和忽略了很多有用的信息,看到的只是美国政府滥用权力的又一个例证。不过,任何事情多看一些细节可能得到的结论就会不一样。关于这个事件,有那么几个细节是值得了解的:
一,国家安全局(NSA)并没有私自进行这些行动,所有的一切行动都是经过授权的;
二,这些授权并不是奥巴马政府的机构所授权的,而是合乎法律的行为,也就是在布什时代通过的《爱国法》的范围之内;
三,奥巴马政府也并没有“秘密”地开展这些窃听或者网络监控,而是每三个月,国会就要授权一次,同时,政府必须和每一个参议员进行定期的沟通,告诉议员们都做了些什么;
四,技术细节是,在电话方面,NSA只是获得电话号码和通话时长,如果他们的确需要监听,那么就必须获得联邦法官的授权;在网络方面,他们只监控外国人的网络情况,而不是美国公民,而且,同样地,当要获得具体的信息的时候,他们仍然必须获得联邦法官的首肯。
了解了这么些细节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就是这是一项合法的、合乎程序的、经过权力平衡和监督的政府行为。
现在,NSA的告密者爱德华·斯诺顿(Edward Snowden,一般翻译为斯诺登——编者注)躲在了香港,试图逃亡到冰岛,因为他认为那是一个支持网络言论自由的国家。
好玩的是,他最初准备寻求政治避难的国家是中国。他到香港的意图是因为中国是一个美国的意识形态敌人,所以有可能庇护他。不过后来他又改变了主意。
我相信现在有的是人想把斯诺顿塑造成为一个英雄,一个反抗美帝国主义腐败政权的英雄。我们能够立即想象到的另外一个英雄是维基解密的阿桑奇,他同样揭露了许多政府机密,不过还不仅仅是美国的。
(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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