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克里(美国之音视频截图)
美国国务院星期一(5月20日)公布2012年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国务院说,尽管中国的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中国政府却限制宗教活动的保护范围,唯有被政府认定的正常宗教活动,才会受到保护。中国持续被美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家。
1999年美国国务卿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 IRFA),以中国对宗教自由的严重侵犯为由,把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家(Country of Particular Concern, CPC)。2011年,前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再度把中国列为特别关注国。
2012年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针对去年以来一百多个国家履行宗教自由的状况而写成。报告指出,中国地方官员常常对未注册的宗教团体施压,希望他们成为爱国教会或组织的一员。中国官员强调国家对宗教团体的控制权,当特定宗教分子被认定威胁共产党的利益或者社会稳定,他们的行动就会受到限制。
美国国务卿克里5月20日在国务院表示,提倡全球宗教自由是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他的施政优先议题之一。
克里说:“当一些国家破坏或者攻击宗教自由,它们不但不公正地威胁那些被攻击的民众,还威胁了这个国家的稳定。我们在很多地方都看到这个现象。因此,对宗教自由的攻击行为,在道德与国家安全的战略考量上,都是美国所关切的。”
美国国务院在年度报告中还指出,中国政府对宗教自由的尊重度在2012年有所下降,尤其是在西藏与新疆自治地区。
美国国务院主管国际宗教自由的无任所大使苏珊·库克 (美国之音视频截图)
美国国务院主管国际宗教自由的无任所大使苏珊·库克(Ambassador-at-Large for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Suzan Johnson Cook )最近访问了中国,她说:“我上个月访问了中国。我敦促中国官员遵守宗教自由,停止压迫这个普世人权。宗教自由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中国政府限制许多团体的崇拜活动,包括西藏佛教徒、维吾尔回教徒、未注册的地下教会成员、还有法轮功学员。在2012年,有83位藏人通过自焚方式,表达对中国政府政策的抗议。现在藏人自焚的总数已经超过100件。我们呼吁中国政府保护所有人的宗教自由权利,让他们无惧于表达或改变宗教信仰。”
中国政府曾经多次反驳美方所发布的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外交部曾经表示,中国人民“依法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国政府“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希望美方停止利用宗教问题干涉中国内政。
国务院说,美国驻北京大使馆、以及驻成都、广州、上海、沈阳、与武汉领事馆一再公开地对宗教自由遭到侵害的问题表达关切,并且施加压力,希望推广中国的宗教自由。此外,美国官员也时常敦促中国政府,遵守国际规范,如果有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美方表示抗议;如果有尊重宗教自由的发展,美方则加以表扬。国务院并且邀请中国宗教领袖与学者访问美国。
这个月早些时候,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在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说,中国政府持续压迫人民宗教自由,奥巴马政府应该将中国列为需要特别关注的国家。委员会还建议美国政府,把宗教自由列入美中战略与经济对话的主要议题之一。
(原标题:美公布2012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 中国续被列特别关注国)
来源: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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