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国安法 防笑柄重演

发表:2012-11-15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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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官方媒体刊登“国家安全法规定”新项,防止公务员叛逃。有重庆市民认为,新规定是官员之间的打击手段。有北京维权律师认为,王立军事件闹成国际笑话,重庆公安部事后遭到上级谴责,因此急急推出相关措拖,以防事件再次发生。

重庆官方喉舌《重庆日报》,周三刊登市政府颁布的“实施国家安全法规定”,当中包括若出现公务员叛逃状况时,所属单位应立即通报中国国安单位。而公务员有被境外组织策反或收买嫌疑,或擅离职守、滞留不归或参加邪教的,亦应立即向国安单位通报。

规定还表明,会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报道指,重庆市人民政府于今年4月10日召开第123次常务会议时,通过相关规定,并于从7月1日起实施。而该项规定提出及通过的时间,正正在前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被爆出逃亡到美国驻成都领事馆之后两个月。

对于重庆市政府透过媒体,将相关规定公告天下,重庆劳工维权人士梁明远认为是官场人员之间的把戏。

他说:“也许吧,也许是公务员,或是其他人。反正我觉得对老百姓是毫无意义的。或是说以后再打击其他人的一种手段。”

有注意重庆政府颁布相关规定的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认为,重庆市政府急急推出相关措拖,明显是由于发生了王立军事件。

他说:“重庆有王立军叛逃事件,对他们影响大。我分析重庆现在实行这规定以后,就是确保工作到位。”

刘晓原认为,重庆公安部门于王立军逃亡到美国驻成都领事馆一事上,完全处于被动及后知后觉的位置,最终事件被闹成国际笑话,因此事后遭到上级谴责。

他说:“我想在王立军事件中,可能重庆国安局是受到上面的批评。因为这么一个大官员,当地国家安全局都不知道, 所以建立了一个制度,就是说‘你们单位发现有人叛逃,不能向国安局隐瞒,应要通报。’因为他们是管理国家安全这方面的工作,他们要知情。就是说如果中央国安局知道了,就会说他们的工作严重失职,可能就是这样的意思。”

重庆市副市委长王立军于今年二月六日,逃亡到美国驻成都领事馆,向美方爆出重庆市总书记薄熙来贪腐渎职及其妻子谷开来杀害英商伍德的事件,滞留1天后自行离开接受中央调查。

9月24日王立军被控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以及受贿305万元四项罪名被判刑15年。

原题目:王立军后重庆出台措施防笑柄重演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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