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待10.7万亿地方政府债的几个视角

作者:徐冰 发表:2011-06-2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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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74.91亿元,6月27日,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第一次有了权威的官方数据。国家审计署当日发布的《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

这一债务规模低于市场预期,数据发布后市场明显松了一口气,似乎洋溢着如释重负的轻松。此前,根据央行发布的《2010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市场估算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近14.4万亿元;银监会的数据则是,截至2010年11月,全国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约9.1万亿元。

央行与银监会因在地方融资平台概念界定上存在差异,使得各自的数据出现较大出入,从而引发了不小的争议。而从国家审计署的数据判断,如此概念界定上的差异恐怕依然存在。国家审计局此番审计的范围涵盖了融资平台债务、地方政府债券等,涉及范围显然要大于央行和银监会。值得注意的是,审计署此次共审计了6576个融资平台公司,相比于央行统计的1万余家融资平台,少了3000余家。这是否因概念定义不同导致的差异,目前难以断言。但由此或可对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究竟是个多大的规模存疑,即便从审计署的数据,可能依然难以弄清地方融资平台真实的债务规模。

而由概念界定的角度延伸,我们发现审计署在审计范围上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所谓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言下之意应该是中央政府认可的债务。由此是否可以推断,还有一些是中央政府不认可但却依然是地方政府产生的债务?

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审计署明确指出“部分地方的债务偿还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2010年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中,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媒体由此计算出37.9%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将由卖地收入来偿还。但鉴于今年前五个月卖地收入较2010年同期下降11%,如果土地财政持续恶化,将有可能导致偿还债务出现麻烦。这当然是观察问题的一个角度,但换言之,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较大,既可能促使地方政府加快卖地步伐,以有限降价避免土地流拍,也可能激励他们千方百计将土地价格维持在高位。总之,在土地财政的压力下,土地价格不太可能出现较大下降,并由此支撑房屋价格。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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