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是西方设计的陷阱?(图)

发表:2011-05-18 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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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多次讲话,禁用“公民社会”这一概念

【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道】中共高级政法官员、中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周本顺16日在中共机关刊物《求是》发表的文章《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创新之路》,指责西方为中国“设计”了所谓“民社会”的陷阱。此文一经刊出,网络反响热烈。

中共正力图强化执政党对社会的领导作用

据法广16日报导称,周本顺最近以中共高层的身份提出“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对中国目前的社会矛盾,周本顺称,由于经济高速增长,容易使人们产生对现实生活的高期望,反而把人们欲望的“胃口”吊得越来越高,社会情绪就无法安抚;政治上,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如果不“遏制极端个人主义的影响”,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该报导表示,对于对社会组织(NGO等),周本顺强调,要加强“规范、引导”,将其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同时,事先设好“安全阀”,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社会组织繁殖起来。

该报导并指出,北京2月份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创新研讨班”上,中共常委胡锦涛、周永康分别有强硬讲话后,在全国两会上,中共另一常委、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则在常委会报告中表态“三不搞”,这些表态,被认为是在所谓矛盾凸显期,中共执政者意识形态全面收集,而周本顺的这一文章,则是这一强硬变化在政法与社会管制领域的具体表述。

联合早报17日评论,由中共政法委高干撰写的这篇文章,凸显出中共正力图强化执政党对社会的领导作用,以及部分高层人士对民间组织难消的疑虑。

中国没有“公民” 只有“老百姓”“螺丝钉”

报导指称,中共中宣部曾向中国各级媒体发出宣传禁令,要求禁止使用“公民社会”这一概念,有些媒体无奈,只好用“民间社会”等词语替换。

对“公民社会”理念体现的政治权力与公民自治领域分开的西方社会科学常识,周本顺称其是“某些西方国家”为“我们”(中国)“设计”的“陷阱”,要防止“误信、误传”甚至“落入”这一“陷阱”,并以中共高层最近提出“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与其相抗衡。

对于“公民社会”的理念体现,网上的《公民月刊》刊出张辉的文章《浅议公民的权力》,文章中引援美国《独立宣言》,提出人民是主权者,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政府应服从人民意志,为人民幸福和保障人民权利而存在。文章中还解释说,现代文明社会中,权力制衡不仅包括公共权力(公权力)的相互制衡,而且还包括公民权力(私权力)对公共权力的制衡,更为重要的是,前一种制衡必须建立在后一种制衡的扎实基础之上,才能成为真正的制衡。

张辉进一步指出,长期以来,公民在中国社会中不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中国人民的人权被统治者非法剥夺了太多,他们只能长期做一个“草民”、“螺丝钉”、或者“老百姓”,时至今日,公民意识有待更多培养推广。作者表示,若人们连自己的权利都谈不上,就难以谈到自己的权力了,所以在当下社会现实中,人们谈到的更多是公民权利,而非公民权力。

“凡是人赞成的,中共就要反对!”

对于中共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的说法,求是理论网评论,公民社会,不是哪个能设计的陷阱、是中国公民的愿景。资深媒体人杨锦麟亦评论:“公民社会怎么可能会是别人替我们自己设计的呢?!”

博客中国鲁山老泉直言:“到底是谁不愿意落入‘陷阱’?最害怕的应该是妄想永远执政的三个代表吧?我们老百姓不认为给我们做人的权利是陷阱,我们认为是搬去了我们头上的大山。”

网友也纷纷评论:“中国人民的苦日子看来还要延绵不绝,中共反西方已经反的有些神经质了”、“这已经不是凡是‘敌人’赞成的,他们就要反对,而是凡是人赞成的,他们就要反对!”、“连普世价值都被否定,中国前景堪忧”。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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