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物价大幅上涨,都免不了扯上农业与农民。上世纪80年代我在杜润生领导下做调查研究工作,就受到过这个“联系”的困扰。最近物价趋紧,相关论调又起,似曾相识,决定为文略加分析。
以今年11月份的物价为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指标数据是这样的: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1%,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5.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6%。在消费品八大类商品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7%,居住价格同比上涨5.8%,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4.0%,其余涨幅不高,有两类的价格还下降了。统计局发言人因此说,11月我国物价指数上涨的主要推手是食品,因为“11月份全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了11.7%,拉动CPI上涨3.8个百分点,贡献率是74%”。
此条新闻,大有讲究。我注意到,央视在播发国家统计局发言人公布并解释上引用物价指数的时候,屏幕上显示的“贡献”一词,被打上了引号。各家平面媒体的报道,我看到的也一律给“贡献”打引号。很可能,国家统计局发出的新闻通稿就是这样处理的。
很明白,对物价上涨做出了“贡献”,可不算什么好事情。不打个引号处理,似乎就把通胀之责归给了食品和农产品。农产品又是农民生产的,于是,通胀责任的链条就追到了农村、农业和农民,似乎通胀由农产品推动,通胀的受益人就是农民。现在,“贡献”加上了引号,追究农业和农民责任的含义减轻了不少,但农民与通胀究竟是个什么关系,还有不小的模糊。在城镇居家过日子的,菜篮子、米袋子之价涨了,钱袋子就瘪了。涨瘪之间,居民骂商人,商人说成本,几下子就追到了农业和农民。
那么,农业和农民对物价总水平到底有没有贡献呢?看来是有的。原因简单,离开了物价统计,谁也无从观察物价总水平。成千上万的消费品和服务,林林总总要在限定的时间内公布出一个物价指数,可行的办法只能分类加总。目前我国就是把八大类消费品外加若干服务项的价格变动,合成出一个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统计局另一位发言人今年6月讲过,中国目前CPI中,食品占比在40%左右,居住类的权重约为15%。食品占比最高,变动一小点的影响就很大。像今年11月份的情况,食品本身涨价幅度最高(11.7%),又是物价指数里最高的权重(40%),一起拉动了CPI同比上涨3.8个百分点,占整个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比上涨5.1个百分点的74%。此贡献,真材实料,应该不需要加引号的。
但是,说食品和农产品价格上涨对物价统计指数做出了贡献,绝不等于说食品价格就是CPI上涨的原因,更不等于说食品和农产品是通胀的祸首!问个小问题吧:食品价格又因何而涨?农产品价格又因为什么而高?按照很流行的“成本决定价格”的思维,农产品价格上涨是被农产品的成本上涨“顶”起来的——生产农产品的人工、化肥、农资、燃料、物流等等的成本,今年以来不也是升得很急吗?
是的,在市场之中每个人的产出都构成别人的成本。要追通胀的源头,买米的举报卖米的,卖米的举报卖化肥的,卖化肥的举报卖化肥原料的,卖化肥原料的说人工贵啦,因为他们吃的米贵啦!这样来回转圈的游戏,我从上世纪80年代就经历多回。反正每遇物价上涨、人言滔滔之际,各部门的众君子都非常谦虚。转来转去,查成本的成本——哪项生产是没有成本的呢?——才发现每个环节都很“无辜”,所有产出品的价格上涨是因为各自上游的成本价格在上涨。
把所有供求连到一起,也许从另外一个方向比较容易走出来。试试看:米价上涨是因为买米者互相竞争,你不出价我出价,斗来斗去就把米价拉上来的。买米者敢出价是因为他自己的收入涨,那又因为是雇工的需求旺盛,谁在“招工难”中出价高,谁就得工人。再追上去,是市场的订单多,才拉动了多招工;订单多又是因为市场需求的拉动。如此一律向下游产出品的方向追,追来追去就发现每一个环节都是因为需求的拉动——别人对你产品的需求旺,导致你对上游产品的需求也旺。这样看,所有成本之价都是被需求拉起来的。
那么,何谓“需求”?我喜欢用的定义是“以货币表达的需要”。人类的需要永无止境,受到的实际约束主要就是货币购买力。照此定义,货币才是需求的要害,也是物价总水平变化的真正关键。个别商品的价格上涨是因为对此商品的需求超过了它的供给,物价总水平的上涨是因为——也只因为——总需求的上涨超过了总的供给。任何一个经济,货币供应量高于商品和服务量的增加,总会带来通货膨胀。说什么“成本型通胀”或“输入性通胀”,离开了货币和需求都是天方夜谭——横竖口袋里没钱,或有钱也死不购物,那是任什么价也是涨不起来的。
忍不住再次肯定中文“通胀”这个词的准确性。通者,流通中的货币也。没有货币过多这个条件,物价总水平不可能上扬。英文的inflation不过是说膨胀,至于究竟是物价膨胀,还是货币膨胀,可以见仁见智的。中文的通胀,有助于直指根本,发现流通中的货币偏多就可定断通胀的出现,并从货币层面采取措施。要知道,价格涨起来的时候像发疹子一样,这一点、那一点的,开始都是个别的、少数的,各有特别的成因,或按流行之说,是所谓“结构性”的。但是,只要流通中货币总量偏多,早晚会把物价拉上来。到了能够“看见”的时候,常常火就上房了。
因此,说农民、农业和农产品对通胀做出了贡献,是无稽之谈。加引号也不行,因为含义还是含糊。准确地说,农产品和食品的价格上涨反映了通胀,因为在现行的物价统计体系里,食品价格占CPI的比重高,一旦食品价格上涨较快,物价指数就显著上涨。食品价格像任何其他商品价格一样,是市场供求在竞争中决定的。总的货币供给偏大,会一个接一个地把物价拉上来。在任何情况下,农产品和食品本身都没有能力推动通胀。
以上分析也反对另外一个论断,即通胀有利于农业和农民。虽然可观察的通胀与农产品和食品的价格上涨有关,但并不意味农民可以在通胀中受益。第一点理由上文讲过,农产品的成本在通胀中也在涨,农民也要承受生产成本上涨的压力。第二点理由以前讲过,由于今天不少农民也在市场上买米、买菜、买肉,所以农产品价格涨得凶,农民的实际收入还有下降的一面。11月份的数据说,城市CPI上涨4.9%,农村上涨5.6%,其中食品和农产品的“贡献”也不小就是了。
要补充的是第三点。在经验上,通胀下货币贬值,人们可以持有实物资产——特别是土地资产——来趋利避害。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当年“通胀有利于农民”的立论基础,是英国农民拥有土地财产权,所以通胀下市场对土地的需求上升,农民作为土地的所有者或有利可图。今天的中国农民虽然也拥有土地房产,但财产权利还不充分,特别是合法转让权远没有发育起来,享受“李嘉图效果”又从何谈起?什么时候,像成都那样高举“还权赋能”改革纲领、系统确立农民土地转让权的地方多了,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也不迟。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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