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美国中期选举(改选国会),事先各种民调就显示,奥巴马所属的民主党是输家,在野的共和党大赢。
在近年的美国国会选举中,另一次大翻盘,是1994年共和党一举夺回参众两院,获压倒性胜利。但那次的选战议题,主要围绕3G∶gay、gun、 God(同性恋、枪支、上帝),再加上堕胎等争议,明显主要是社会议题。但今年不同,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在野的共和党强烈反对奥巴马倾向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反对政府巨资救市(即投注私人企业,试图以此影响和主导大公司,形成大政府、大公司、大工会的三位一体),反对政府控制医疗保险,剥夺民众的选择权,反对高赤字、高税收,把美国欧洲化。尤其是美国各地自发兴起的轰轰烈烈的“茶党”草根运动,成为这场反对大政府风潮的发言人和象征!
即使是经济议题之争,也跟以往有所不同,它有更深刻的内涵,涉及到如何看待美国的历史和文化,如何看待个人权利和自由,如何定义和保护美国的“独特性”等根本性价值。有美国学者说,奥巴马上台后,“受到威胁的不仅是一团乱麻的财政事务,而是美利坚的意义及美国人民的性格。美国人担心我们国家最根本的东西正在发生变化。”
美国没受到旧制度毒害
那么什么是美国的“最根本性的东西”?美国知名的保守派杂志《国家评论》的两名编辑就此合写了一篇专论提出,就是美国的“独特性、例外性” (American exceptionalism)。美国的这次选举结果,就是多数美国人民要捍卫这种“独特性”,阻止奥巴马等左派阉割、改变这种“例外性”。
所谓美国的独特性,就是美国比所有国家都“更加自由、更加个人主义”。把它放在近代历史的宏观背景下,更能看出美国即使在西方民主国家中,也是“独一无二”的∶
在近代的政治变革中,有两场革命,对人类进步意义最大。一场是英国的光荣革命,实行了君主立宪,限制了君王权力。另一场是美国的独立战争,结束了殖民统治,建立了以“个人自由和权利”为根本价值的伟大美国。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罗伯特.蒙代尔在北京大学演讲时甚至这样评价∶当代最伟大的事,是美国的崛起!
为什么光荣革命能在英国成功?而法国大革命却带来血腥和断头台?历史学家早就指出,当年英国在欧洲也是独一无二的,她没有其他欧洲国家那样的农民阶级、森严等级的国教、集权强势的君主制等;而是具有更多的个人主义色彩。光荣革命,本质上就是扩大个人权利的一场成功的革命。
而随后发生的美国革命(独立战争),虽然是从英国独立出来,但是美国的建国先贤们,恰恰是最欣赏、最共鸣主导英国光荣革命的辉格党的理念,其根本追求是个人自由,而不是法国革命那种以“人民名义”建构群体主义专制。
而且美国的早期移民,几乎都是从欧洲逃过来的革新派新教徒,在一个几乎没有人烟的广袤土地上,白手起家,创建一个新国度。所以美国这个国家诞生之初,就是独特的,跟欧洲国家完全不同,美国没有政教合一的教会权威,没有王公贵族,没有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没有“富人进天堂比骆驼穿针眼还难”的反富倾向,没有 “根深蒂固的对商业活动的厌恶。”史学家庆幸∶“美国幸运地没有受到欧洲旧制度的毒害。”
保护个人权利,限制政府权力
美国的另一个幸运是,虽然当时是英国属地,但英国的统治是微弱的,甚至是放任的,被史学家称为“有益的疏忽”;所以在独立革命之前,美国就已经是世上最自由的国家,市场经济也相当发达,人民的富有程度是当时世界最高的。
所以从一开始,美国就是独特的,不存在一个心怀不满的无产阶级,没有狄更斯的《双城记》、雨果的《悲惨世界》中描绘的那样一个有巨大贫富差别、穷人哀嚎遍野的社会。美国的工人阶级是富有的。所以马克思认为并期待的“无产阶级革命会从最富有的国家开始”一直都只是幻想而已。
到了打响独立战争,建成一个新国家时,美国又一次飞跃,主要体现在建国先贤用《独立宣言》确立了美国精神和价值,那就是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为根本,而不是建立一个强大国家和政府。这份奠定美国文明的档主要确定了美国人的三大权利∶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的权利。而且用“天赋的”这种绝对性,防止任何力量的剥夺。而追求幸福,原意是指个人发财,私财不可侵犯的权利。后来在这种精神下形成的美国宪法,根本宗旨是两句话∶保护个人权利,限制政府权力。
这“三大权利”和“两句话”,就把美国跟欧洲,以及整个世界拉开了距离,形成了美国的独特性,使美国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自由的政体”。
美国的七大核心价值
而美国所以成为当今世界的唯一超强,有稳固的民主,强大的军事,蓬勃的市场经济,繁荣的资本主义,就是因为重视个人权利,保护私有财产,形成了有竞争力的(物质、思想、制度)的自由市场,让人民(消费者)选择,优胜劣败;同时由于政府权力受限,统治精英无法随便剥夺个人权利。
奠定人类自由经济思想的经典著作、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是在《独立宣言》发表前四个月问世的。所以,美国人的另一个幸运是,建国先贤大都读过这本书,从一开始就受到自由经济思想的影响。像后来领导南北战争、废除了黑奴制度的林肯总统,就非常强调自由经济和个人发财致富。他认为“生命的美德在于改变其生存条件”,即通过辛勤劳动,获得个人财富,提高生活品质。
正因为这样一种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意识,才使“美国对财富的态度以及它的成就,在发达国家中独树一帜”∶美国人比欧洲人更热爱商业,更不反富,更热心创造和拥有财富,并把这视为成功的象征。
在当年红色苏联和共产中国推行极端群体主义的共产专制时,在今天欧洲国家走向同样价值取向(以所谓“集体福利”剥夺“个人权利”)的社会主义时,美国,这个“例外”的国家,一直保持着自己的“独特性”。美国因推崇七个主要价值而构成了其独特性∶自由,机会和人格的平等(不是财富的均等),个体主义(individualism),平民主义,自由放任的经济(laissez-faire),宗教信仰,以及用武力捍卫自身安全和自由的决心。
内部的美国敌人
但美国的独特性一直受到挑战,不仅有来自共产国家的敌视,更有来自大西洋对岸的左派知识份子的痛恨,他们希望美国成为另一个欧洲∶更多的政府权力、更多的精英主义、更少的个人自由。同时,美国的独特性,也受到本国左派势力企图摧毁它的挑战。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左派罗斯福政府就乘机推行侵蚀个人权利和自由的大政府新政,其热衷的榜样是共产苏联和法西斯的意大利。罗斯福的主要智囊就曾感叹,“为什么让苏联独享改造世界的乐趣?”罗斯福们也要像苏联那样推行改造社会的乌托邦。那个时候通过的退休金制度,福利制度,国营经济等,至今仍在损害美国的经济,以及美国先贤们确立的个人自由原则。
奥巴马上台后,更是阔步迈向社会主义。专家说,今年美国的政府开支,在GDP中的比例就达四成四,今后十年美国债务将占到八成七!政府并不产生钱,奥巴马政府敢这么做,一是靠高税收,更多剥夺个人财富;二是提前花销年轻人预交(被政府从工资扣除)的未来退休金。如果没有当年罗斯福新政建立的这种强行退休金制度,政府的高赤字运作就不易进行,因很难拿到这么多钱。
奥巴马等左派的这种大政府政策,本质上损害美国的立国之本,侵蚀甚至摧毁美国的“独特性”。奥巴马是以高喊“改变”而上台的。但他想改变的,是美国的独特性,要把美国变成第二个欧洲。而今天美国国会选举的结果,传递出这样的信号∶美国人民要改变的是大政府的体制,捍卫美国历史形成的美国特色,保住美国的 “独特性”。使美国仍成为保守派的里根总统所乐于称颂的“山顶那闪亮的城市”,继续成为所有被群体主义奴役的人民的灯塔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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