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醉酒司机驾车冲向人群致18人受伤

发表:2010-11-1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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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聚集在路上,黑车司机张某借着酒劲,驾车高速冲向人群,导致18人受伤,其中包括4名维持秩序的民警。张某最后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由于小区用水混浊有异味,2010年7月20日晚上9点多,顺义区樱花园小区的居民将顺义区李天路阻断。北京泰祥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司机张某恰好在这晚请客,和同事喝了三瓶半啤酒后离开,去拉黑活挣外快。 (博讯 b

两名女青年上了他的车去首都机场。开到樱花园小区后无法通行,他多次掉头想抄小路,发现所有的路都水泄不通。喝酒上了头的张某做出惊人之举:“我挺着急的,想赶紧把人送到。我停车后先倒了一下车,然后加油向前开,挂上二挡又挂上三挡,始终加油往前冲。”
    
被害人周女士也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当时,油门的声音特别大,嗡嗡的!我紧抓着他的车前盖,有个老太太也趴在车前盖上。后来我被甩下车,晕了。那老太太脸上全是血,一动不动。”
    
人群中不断传出尖叫声。多名受害人表示,自己根本没意识到危险,听到车响回头看时就被撞倒了。
    
被撞伤的还有现场的4名民警,顺义公安分局李桥派出所王所长是其中之一。他说,当时他本能地迎上去张开双臂想拦车,但车直接向他撞了过去,将他撞倒,“右腿小腿肌肉都翻出来了”。
    
据当时在场指挥的顺义公安分局一位副局长说,夏利车往前冲了200米后被警车截住。张某下车想跑,被他和民警抓住。
    
张某的行为导致18人受伤,其中2人为重伤。经酒精检验,张某属于醉酒驾车。档案显示,张某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其中2003年至2010年有27次驾车被罚记录,其中2次酒后驾车、1次交通肇事逃逸。
    
“我当时没想后果,喝酒后太冲动了,就想着冲过去。我也明白这样会撞死人或撞伤人。”他说。在法庭上,他未给自己辩解。
    
法官判案
    
司机被判危害公共安全
    
律师表示,路上人多,具有一定的案件起因,建议法院对张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无视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高速行驶冲撞人群,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犯罪情节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张某虽然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但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不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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