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抢夺话语权能否维护法院形象(图)

作者:嵇伟 发表:2010-07-29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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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公、民怨难平危及中国社会的稳定。

汉语在星期二(7月27日)出现了一个新词“新闻执政意识”,创造者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

沈德咏星期二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说,人民法院要强化新闻执政意识,掌握话语权,形成正面舆论强势。

一些学者把他所说的“新闻执政意识”诠释为加强对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在司法方面垄断话语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虽然“新闻执政意识”是个政治新词,但在北京的法律问题学者金晓鹏在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说,司法系统争夺“话语权”,最早可以追溯到2006年。

原因是对中国司法公正性的负面报道越来越多,法院系统感到压力很大,所以许多司法界领导人近年来不断强调“法院话语权”的问题。

金晓鹏认为,沈德咏副院长的这次讲话,是在中国法院高层形成了一个共识:要掌握话语的主动权和舆论的主导权,作为回应舆论对法院系统负面报道的一种对策。

中国司法界的腐败状况近年来愈演愈烈,一个接一个的法院高官因腐败落马。

著名法学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梁彗星曾公开说,中国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地步,

他说:“这是我的耻辱,也是中国司法界、法学界的耻辱。”

事实上中国老百姓对法院的批评和媒体对法院的负面报道现在不是太多了,而是还不够。

不合时宜

在这样的情况下高法负责人还强调面对负面报道时要在第一时间先声夺人,抢占舆论主动权,此举被批评者认为至少是不合时宜的。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现在提倡新闻执政意识,可能体现了当政者目前迫切希望维持稳定的愿望。

尤其在近年包括互联网在内的中国新媒体发展迅速,在传播社会事件中起很大作用的社会背景下,执政者更可能把掌控舆论的作用看作是维护政权的关键之一。

但是国家政权是否稳定,应该以统治和制度的合理与否来决定;司法工作的成绩则应由审判的公正与否来评判。

英国哲学家培根在《司法论》中有一句被广泛引用的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金晓鹏也认为,司法不公正和司法界腐败等问题,才是产生中国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再掌握话语主动权,也不会改变局面。

也许是中国执政党几代领导者的传统,中国当局在应对各类社会问题时,采取的最多的办法就是压制舆论,剥夺反对者的话语权,让公众沉默。

但是历史的经验证明,这并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而沈德咏副院长现在提倡的“新闻执政意识”和抢占话语权,可能也不能达到他所希望的避免公众对司法公信的猜疑指责,以及维护国家形象的目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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