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迁血案无了期 皆因恶吏不问责

发表:2010-05-30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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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日前发生骇人听闻的强行拆迁致人死亡事件,令暴力拆迁问题再次引起关注。当地因兴建中外合资大型纺织城,当局决定拆毁一楝楼房。事发时楼内还有人,挖掘机却已开始运作,一名饭店女老板站在楼顶阻止动工,竟被挖掘机的长臂扯下来,当场丧命。

这是一宗典型的暴力拆迁血案。商户事前一无所知,不久前还投资二十万元为饭店全面装修,突然接到一周内全部搬走的命令,商户血本无归,理所当然全力抗争。当局在协商无果、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强行拆迁,最终酿成悲剧。

讽刺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刚刚下发紧急通知,明文规定各地“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文件墨迹未干,就爆出这宗惨绝人寰的事件。

当地官员一语道破天机:斥资五十亿元的纺织城是省、市、县的重点招商项目,就是说,一切要为GDP让路。事实证明,当官商利益集团不择手段攫取自身利益时,民众的抗争都是徒劳的。

当局不久前才对现行“拆迁条例”提出修改意见,把“拆迁”全部改为“搬迁”,以凸显人性化。可惜字眼的改动并不能改变拆迁的野蛮本质,近期各地暴力拆迁事件依然无日无之。
凉薄无情 令人发指

去年十一月,成都市金牛区市民唐福珍为阻止强行拆迁,于楼顶天台自焚死亡。今年三月,江苏东海县一名六十八岁村民及其九十二岁父亲自焚,抗议当局强拆其养 猪场,一死一重伤,两位老人浇汽油点火后,拆迁人员竟不予施救,拆迁行动仍照常进行,如此丧失人性,实在令人发指。日前,番禺拆迁人员强行拆毁一间商店 时,怀孕五个月的女老板怀抱煤气罐,手持打火机与之对峙,险酿一尸两命悲剧。

地方当局对这些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却鲜有官员被问责。今年四月,安徽阜阳市副区长曹某被判入狱十一年,罪行之一是滥用职权支持开发商野蛮拆迁,致使业主自杀未遂,成为植物人。曹某被绳之以法,民众额首称庆,遗憾的是,此人竟是内地因野蛮拆迁被追究刑责的唯一官员。

有内地学者指出,问题出在官员评估制度上。官员不管用何种手段,激起多大民怨,只要完成拆迁就是好官,而无法完成就是庸官。据统计,官员因推动拆迁不力而 被降职的个案,远多于因强行拆迁导致死亡而被问责的个案。郑州血案发生后,民怨沸腾,当地政府不得不把两名低级官员推出来顶罪,仅停职而已,而在幕后操盘 的负责官员,却无一被问责。

苛政猛于虎,暴力拆迁吞噬了无数生命,当局若不彻底整肃拆迁中的野蛮行为,严惩罔顾拆迁户死活的恶吏,类似悲剧将不断重演。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太阳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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