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通讯员凌若冰综合报道】山西临县村民马继文因土地被柴家岔村委强行没收,临县法院判决要求让兔坂镇镇政府给予赔偿。因判决无法落实,马继文随后多次进京上访维权。最后却被临县法院判“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三年。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马继文在柴家岔村买下3孔窑洞和当地大桥沟的最大一块荒沟。
当时,山西省为了治理荒山荒地,进行“四荒”拍卖。临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了大红塑料皮的“小流域治理开发使用证”,马家的使用证上载明:承包亩数150亩,东、西、北都以高陵为界,南边以坝陵底3丈为界。
1999年春,柴家岔村委以马继文连续5年没有缴纳土地承包费为由,将购买的土地收回,重新划分给农民耕种。马继文起诉到法院。
2000年,临县法院判令柴家岔村委将大桥沟的土地归还给马继文。
但是,村民们没有退回土地,法院判决一直无法落实。从此,马继文走上了持续上访的路。
马继文的妻子说,在上访期间他遭到过殴打,被关进县“帮教中心”4次。
在网上搜索后看到,山西省吕梁市纪检部门负责人曾经出面处理过此事。
根据临县法院判决书,经山西省万荣司法鉴定中心评估,马继文的大桥沟土地10年间的种植收入为每亩5187.2元,农作物总损失16万多元。那么他跟兔坂镇镇政府所达成的协议,向其要钱,这一做法又怎么就被判“敲诈勒索罪”呢?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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