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名贪官为何能持续作案八年

发表:2010-02-23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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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浏览了新华网报道过的一些涉贪案件,发现贪腐官员作案时间都很长。随机抽取10个案例统计,这10名贪官从第一次作案起就持续贪腐,到最后落网,涉案平均长达8年以上。这种状况会令一些官员觉得贪腐风险不大,于是胆大妄为。

这10名贪官是:

1、文强:重庆市公安局前常务副局长、原司法局长。从1986年至2009年持续作案13年,涉案金额2600万元(其中受贿1600万元,无法说明合法来源1000万元,尚在审理中)。
2、彭长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政治部主任。自1998年至2009年持续作案11年,涉案金额471万余元。

3、罗亚平: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从2001年至2007年持续作案7年,涉案金额6300万元。

4、陈同海:中石化原总经理、原董事长。从1999年至2007年持续作案8年,涉案金额1.95亿元。

5、刘志华:北京市原副市长。从1999年至2006年持续作案8年,涉案金额696万余元。

6、周良洛:北京市朝阳区原常务副区长、海淀区原区长。从1998年至2006年持续作案8年,涉案金额达1672万元。

7、李嘉廷:云南省原省长。从1994年至2000年持续作案6年,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

8、慕绥新:沈阳市原市长、辽宁省原副省长。从1993年至2000年持续作案8年,涉案金额931万余元。

9、成克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全国人大原副委员长。从1992年至1998年持续作案7年,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

10、田凤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原省长、国土资源部原部长。从1996年至2003年持续作案8年,涉案金额 436万余元。

以上10名贪官犯罪状况有如下特点:

一是贪污受贿罪行长时间未被发现。作案时间最短6年,最长13年,平均超过8年。不仅如此,而且他们的“贪龄与官龄比”很高,就是说涉腐时间占其担任领导职务时间的比例甚高。文强涉腐时间与其握有重庆政法界大权的13年时间几乎相等。罗亚平从担任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起就开始贪污受贿,直至被罢免职务,从未间断作案。其余陈同海、李嘉廷、成克杰,贪腐时间与其担任高官时间也都大体一致。“贪龄与官龄比”几达100%。周良洛涉腐时间占担任领导职务时间之比算小一些的,在14年为官期间贪腐了8年,“贪龄与官龄比”也达57%。

二是涉案金额不受官职大小的局限。省部级高官陈同海、成克杰(犯案时为省部级)、李嘉廷受贿固然可以分别达到1.95亿、4000万、1800万,而区国土资源局长罗亚平仅为科级干部,涉案金额竟也达到6300万元。看来贪腐所得不怕官不大,只怕胆不大,真个是“官有多大胆,可贪多大‘产’”。

三是涉案金额越来越高。以上10名贪官中,于2005年以前审结的慕绥新、李嘉廷、成克杰、田凤山等4人涉案金额平均每人为1791万。2006年以后审理的文强、彭长健、罗亚平、陈同海、刘志华、周良洛等6人涉案金额平均每人为5206.5万元,将近为前期审结案件个案涉案金额的三倍。

四是腐案被揭露多带有某些偶然性。以上各案被揭破,有的是儿子露馅,有的是情妇露馅,有的是情妇、儿子都露馅,有的是涉案同伙中其他人先露馅,从而连带浮出水面。

来源:杜克强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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