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污染》组照(部分),卢广摄影,获2009年美国尤金·史密斯人道主义纪实摄影大奖。
《中国的污染》组照(部分),卢广摄影,获2009年美国尤金·史密斯人道主义纪实摄影大奖。
《中国的污染》组照(部分),卢广摄影,获2009年美国尤金·史密斯人道主义纪实摄影大奖。
《中国的污染》组照(部分),卢广摄影,获2009年美国尤金·史密斯人道主义纪实摄影大奖。
当市民们普遍意识到垃圾问题没有完美的处理方式,进而形成必须从末端治理转向前端减量的共识;透过充分的公众参与,探索出广大市民可以接受的操作途径;同时以信息公开为基础,保证有限的垃圾焚烧厂能够安全地运行,切实降低其环境和健康影响。
近期围绕着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看来,垃圾焚烧是解决垃圾围城的必由之路;在开发商看来,垃圾焚烧厂将会带来滚滚财源;但对许多垃圾焚烧设施周边的居民来说,焚烧厂不但会造成他们购买的楼盘贬值,更会对他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加之专家们给出了模糊甚至相互矛盾的说法,更让民众感到莫衷一是。在今天中国许多城市正准备大上垃圾焚烧厂的背景下,有必要对这个问题隐含的复杂层面做一个梳理。
垃圾问题无可回避
目前大量的城市在高速发展中都出现垃圾围城的情况,人们普遍意识到垃圾问题无可回避,必须加以解决,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解决。从大的方向说,垃圾问题的解决无非是增加处理能力和前端减量化两个大的出路。目前政府投入的重点是放在增加处理能力方面,而在填埋、堆肥和焚烧等几种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中,目前卫生填埋是中国城市主要的处理方式。但随着城市人口激增,城市垃圾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现有的垃圾填埋场纷纷面临爆满,而土地资源又日益紧缺,因此很多城市希望能通过建设焚烧设施,以大幅度压缩需要填埋的垃圾量,看起来也是顺理成章的。
其实,无论是垃圾填埋或是焚烧,都会产生一定的二次污染。填埋造成的高浓度垃圾渗滤液,对许多地区的地下水造成了难以修复的损害,也会释放出恶臭、有害气体和温室气体;而垃圾焚烧则主要释放恶臭、飞灰和包括二口恶英在内的多种致癌物。但多少年以来,这样的处理方式依然大行其道,归根结底是人们把垃圾当成了现代文明的伴生产物,城市中人群集中居住,就必然集中产生垃圾,就需要集中清运,进而集中处理,虽然填埋和焚烧都不是完美的方法,但总是远远好过不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人认为垃圾处理设施是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
但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的居民难以接受这样的判断。他们直接受到恶臭、废水、飞灰甚至致癌物的损害,更不要提每日每夜大量进出的垃圾运输车辆形成的困扰了。而垃圾集中处理的方式,带来的好处由全体市民共享,而损害主要落在周边居民身上,显然是有失公平的。而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气体污染由于更加难以躲避,毒性更强,因此在它产生以来的100多年间,几度成为民众激烈抵制的对象。
邻避主义促进公共环境利益
这是一种奇异的现象:当垃圾焚烧厂远离自己居住的区域时,它会被看作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而当这样的设施要落户周边地区时,它可能就会被看作是个毒气工厂,而遭到激烈反对。到了上世纪80年代,这一现象被赋予一个专门的名称,叫做N IM BY主义(N ot InM y Backyard,即“不在我家后院”这句话的英文首字母的缩写)。这个词也被音译加意译地翻译成“邻避”主义。邻避主义抵制的对象不限于垃圾焚烧厂,也包括高速公路、飞机场、通信发射台、核电站等设施。
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的提升,以及对自身环境权利的认知,邻避主义在西方许多城市蔓延开来。当邻避现象发生在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的选址过程时,使用这个词就带有一定的负面含义。市政部门常常认为邻避主义妨碍了城市的有效管理,开发商常常认为邻避主义属于无理取闹,相当一些专家会认为这样抵制是基于不科学的理解,同一城市的其他市民也常常对当地居民的邻避抗争漠不关心,甚至抱怨这影响了整座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
但邻避主义并不是仅仅带来了私益,实际上,从私益保护出发的邻避主义却明显促进公共环境利益的保护。从1874年英国的第一台垃圾焚烧炉开始,垃圾焚烧几度面临公众对其污染的巨大质疑,特别是到了上世纪70年代之后,在环境决策中有了公众参与的要求。意识到再也无法绕过公众这个障碍,要想建设必须要能够说服公众焚烧设施对公共健康是安全的,于是政府部门大大提高了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开发商也着力开发出低排放的焚烧技术。到今天,现代焚烧炉都装有复杂的污染防治设施,排放的有害物质显着下降,这与邻避主义形成的压力是相关的。
但邻避主义毕竟是从关心自身的利益切入的,它本来是为了抵制自身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但在实践中它也会引发另一种形式的不公平。在面临社区邻避主义行动的情况下,开发商甚至市政部门可能会在选址时倾向于选择政治、法律、经济能力较弱的地区。放大一层,他们可能选择避开最发达的城市,而将垃圾处理设施转移到欠发达地区。再放大一层,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把他们本国的垃圾大量转向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一个有色人种群体在研究后认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高风险的公共设施不成比例地锁定了有色人种聚居区。之后他们组织了大规模地抗议,由此形成了关注弱势群体环境利益的环境正义运动。为避免由于邻避主义等因素引发的污染转移,一些国家和地区严格规定本地垃圾需要在本地处理,一些国家和地区则限制本地区接收处理外地的垃圾。到了1989年,国际社会订立了《巴塞尔公约》,以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
从末端治理转向前端减量
保证环境公平的种种努力制约了随意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垃圾的倾向,也使得一些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大城市的垃圾处理场短缺矛盾加剧,反过来又为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例如在大约20年前,台湾许多县市的垃圾填埋场面临饱和,于是将垃圾处理包给公司,结果这些公司把垃圾转运到欠发达的乡间去倾倒掩埋。由此引发的环境和社会公平问题,促使台湾开始实施“一县市一焚化炉”的政策,但这样的“公平”措施,最后引发了更加广泛的邻避抗争。一方面,是垃圾填埋场不堪重负,同时不能再转移到乡下,另一方面,已经建成和准备兴建的垃圾焚烧厂又受到居民与环保团体的持续抗议。当垃圾埋不了,扔不掉,也烧不掉的时候,当人们再也没有容易垃圾处理方案的时候,关注的重点终于从末端治理转向了前端减量。
随着环保组织介入到垃圾议题的探讨,垃圾减量渐渐成为解决台湾垃圾问题主要的方向。与此同时,民间团体公布的台北市的焚化炉致癌负担远高于美国加州标准的研究成果,也让社会进一步认识到做好前置的分类、减量和回收对于降低垃圾焚烧的健康危害的重要性。随着各项减量回收手段的落实,城市垃圾的产生量下降,乃至许多建成的垃圾焚化炉没有足够的垃圾可以填饱,最终使得三分之一数量的焚化炉取消建造或无法运转。实际上,台湾的垃圾减量化尝试,比如台北市尝试的垃圾分类、随袋征收的办法,在美国西雅图和日本的多个城市早有成功的实践。
这些垃圾减量化实践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为它说明,在污染者付费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完备的分类回收体系,不但能够减少垃圾的产生量,而且会切实降低垃圾焚烧的危害。比如日本就通过垃圾分类,严格地区分可焚烧垃圾和不可焚烧垃圾,同时透过严密的清运系统保证分类处理。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应该是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前置条件,今天众多的中国城市在这个条件几乎完全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建设大量的焚烧厂,最终将导致焚烧危害加大,焚烧效率偏低,一旦将来开展垃圾减量化,焚烧能力可能大量过剩,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公开信息,走出选址困局
另一个值得我们的城市管理者高度重视的问题,是必须采用新的垃圾焚烧技术。经过近年来的革新,采用新型技术的新设备的安全性要远远优于旧设备。比如日本在1997年新的排放标准颁布后生产的垃圾焚烧设备,通过提高炉温,能够去除二口恶英等有害物质。同时,好的设备还必须有具备专业训练的员工才能很好地操作。由于生活垃圾可燃性差别较大,有时候还含有大量水分,有可能造成燃烧室温度起伏不定,如果操作人员不能及时采取对策,就可能导致二口恶英的产生。
从许多设计先进的市政污水处理厂屡次超标违规的情况,可以看出好的设备还必须配以好的管理才能发挥作用。在当前政府监管偏弱的情况下,应大力加强信息公开,让公众能够参与监督垃圾焚烧厂的运行和排放情况。在这个方面,台湾的经验同样值得借鉴。据报道,在台北的焚化炉所在地,都会成立民间的监督委员会;焚化厂每两个月,要把运行状态的各个指标公开上网,废水、废气和废弃物的排放要一目了然,市民可以质询。在台湾环保署网站上,对公众公开的,还有焚化炉与民营业者之间的经营合约。而垃圾倾泻平台上还设置了录像设备,市民随时可以上网查看焚烧炉烧的是什么。
综上所述,垃圾问题是现代城市无法回避的一道难题。包括垃圾焚烧在内,集中处理的影响不公平地落到焚烧厂周边居民的身上,引发邻避主义。邻避主义虽然是一种追求私益的行为,但在一个现代社会,每一个人维护其自身权益的做法都是无可厚非的,并且是应该得到尊重的。真正建诸正义基础上的公平,不是去阻止那些维护自身权益的人们,而是应该鼓励和协助每一个社区的人们都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当市民们普遍意识到垃圾问题没有完美的处理方式,进而形成必须减量化的共识;透过充分的公众参与,探索出广大市民可以接受的操作途径;同时以信息公开为基础,保证有限的垃圾焚烧厂能够安全地运行,切实降低其环境和健康影响。总之,唯有让公众对管理者和垃圾处理企业建立起信任和信心,我们才能走出垃圾焚烧厂选址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