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评论深圳规范信访秩序的非法性

作者:草根 发表:2009-11-1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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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市出台了十四条关于界定上访非法与合法的主观前置条件,引发网民热评。

草根认为,该条例无异于孙东东把上访公民定位成精神病的政府版,而且更显示了政府在彻底维护权贵利益阶层的坚强决心,草根把他看成独裁政权垂死前的剧烈挣扎。更是对"以民为本"的谎言之最好注释。

该条例不去界定上访的因,却拦截和阻止上访的果、并且动辄以国家利益社会安定为幌子,却回避什么才是真正的国家利益,社会安定的前提是什么。草根认为:公民利益才是国家利益的根本,没有抽象的国家,只有因有公民而产生的国家概念,所以,国家利益实际上根本就是公民利益。

而社会安定的前提其必然是生活在这个社会里面公民的幸福指数,侵害公民利益,滥用公权力,贪赃枉法,贪污腐败,把一"统治组织"的私利凌驾于全体国民之上,肆无忌惮的侵吞"国家利益"、"国家资源",而且还寅吃卯粮的危害全体公民下一代甚至许多代的利益,这样的社会,什么是"安定"的基础?可以说已经完全丧失了安定的条件。

这个条例的非法性在于,它对公民的表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悍然禁止,如果仅仅是地方政府行为,则显示了中央集权统治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如果是中央集权的授意行为,更表示了专制独裁欺压公民的邪恶本质。这样行为的目的,必然是逼公民的宪政民主要求和专制独裁政权的最后摊牌。其后果是换来血腥镇压,然后借机彻底扑灭中国的民主进步思想。

但是,历史的进步是谁都无法阻挡的,公民利益同样不是专制独裁政权可以随意分割的蛋糕,而一个国家的资源更非专制独裁政权的独享,因为它本来就是真正的全民所有。专制独裁政权为了霸占这些本来的全民所有,才显示了他们邪恶的本性。

所以,任何一个借口"国家利益"、"政府行为"对公民正当利益诉求的限制,都是非法的,无耻的,邪恶的,甚至是最终引发"社会动荡"的起因。

请参考: http://www.secretchina.com/news/318824.html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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