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院如此枉法不公的疫苗系列案之《判决书》

发表:2009-10-2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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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家疫苗系列案,于2009年10月23日上午9点,来到新会人民法院少年庭签收《判决书》。并按照中院主审法官的要求发表和填写意见。

庭审中众原告已经多次指出:被告的《免疫接种情况调查表》与我儿子原始的《儿童计划免疫证》根本不符,是数度造假而另生接种记录的严重违法行为;被告四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一个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然伪造证据。

--冷库记录竟然录得2月29日和30日(本月仅28天)的温度均为2°C(详情请关注博客《 致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补充意见的公开信》及《上诉状》全文)。

可《判决书》竟然袒护被告四是"存有瑕疵"可以免责,从而免除了承担赔偿责任

--这是强权之霸王也!所以,我们坚决不服如此枉法不公的判决!誓言继续维权到底,为自己的孩子,也为以后的孩子和家庭不再象我们一样家破人亡!!!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网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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