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有N种死法,最郁闷的一种叫:醉酒死!

作者:痛快人生 发表:2009-10-11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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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有N种死法,有为财死:此乃贪财官员的一种死法,因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更有风 流死:官员有因风流快活而死:比如包养情人、二奶、玩小姐等,统称为女人而死,做鬼也风流。此两种死法,属先甜后苦、行尸走肉型,余生大都是在狱中渡过了。

而今天的一则新闻中曝出了官员的新死法-醉酒死: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在陪客吃饭过程中,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金国庆饮酒过量身亡是否涉及用公款消费等问题,区纪检部门介入调查。(《齐鲁晚报》)

醉酒死,俗称突然死亡法。在官员的N种死法中,醉酒死也是最不值得同情的。因工作需要陪酒,不胜酒力,醉死在工作岗位上,似乎很憋屈。因为图一时之痛快,之后便一命呜呼,至此享受不到种种"荣华富贵"和酒桌上的酣畅淋漓,实在有点可惜。

无独有偶,去年就曾有一类似报道:安徽某地一办事处主任在上任当天,同样是因为兴奋过多而过量饮酒至猝死。因为熬了多年得到提拔,在办事处挂牌当日,开怀畅饮一斤半之多,终因豪饮过度,抢救无效而死亡。升迁本是人生的一大喜事,但因纵酒,乐极生悲,却成了丧事。

官员出于工作需要,应酬次数自然要比常人多得多、内容也丰富得多,还经常出入高档酒店,之后还有其他活动或交易等等;而大部分又是公款消费,于是哪管喝坏了身体喝坏了胃,也就有很多段子流行于官员之间,甚至在民间也是"喜闻乐见"。

新洲区纪检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张求生受访时表示,纪检党风室2005年发布了"禁酒令",四年前当地就有了禁酒令,金局长本人及随同就餐人员应该不会不知道,禁酒令俨然是形同虚设,上有禁令,下有酒令,奈何不了。前几天的新闻又说:山东济宁公安局要求每位民警下班后签署"今天中午我未饮酒" 字样,更是雷人。

据知情者透露,金国庆平时酒量较大,此次饮酒量不算很多。如此说来,金局长在酒桌上也有点离奇死亡的味道,估计纪检部门也不会查出什么所以然来。若真的是出于工作应酬,还能发点抚恤金啥的。如果出于私人活动,那就难说了,说不定连"因公殉职"都难以靠上。

古有战士战死沙场,今有官员醉死酒场。前者是为世人景仰,后者则是为世人所不齿。不管怎样,金局长在酒桌上的蹊跷死亡,主要还是怪他本人,与酒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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