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八旬老翁邀县长决斗(图)

发表:2009-09-17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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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在成都市双流县政府门口出现了让人啼笑皆非的一幕。年过八旬的刘姓老翁在儿孙的搀扶下来到县政府大门前,老人前面两名孙子拉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八旬老翁邀约双流县长决斗!我输分文不要,我赢依法赔偿!",老人后面家人也举着横幅和国旗。此举令双流县政府十分尴尬。

据了解,该老翁是双流县华阳街道办骑龙社区7组农民刘金华的父亲,刘金华于1995年4月11日,从村子里购买了近 700平方米的土地。取得使用权后,于同年6月底在该地上建起350多平方米的一楼一底两层房屋,楼下用作开餐馆,楼上则是自家居住。今年3月16日,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事宜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双流县人民政府提前批准同意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对其房屋实施强制搬迁。刘金华说,政府拆迁只给每平米500块的补偿,但那块地上修的房子却是每平米6000块,因为价格相差太多,当时就没有答应搬迁。

3月26日早上7时左右,睡梦中的他被一阵嘈杂声惊醒,披衣起床后发现餐馆四周被黑压压的人群包围着。

"当时我正在切菜,一伙人突然冲进来,架起我们就往外拖。"餐馆工人刘海波心有余悸地回忆称,12名工人被拖到一块空地上由警察看守起来,随后刘金华的家具也被人搬上车拖走,不到3小时这幢两层楼的房子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被夷为平地。

房屋遭强拆之后,为状告双流县政府,刘金华四处奔波,曾到成都和广州等全国各地拜访近100名律师,但对方一听说这是个"民告官"案均婉拒。今年6月抵渝后,找到了位于松树桥的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据该所副主任律师梁明山介绍,所里获知刘金华的情况后非常同情他,并被他执着维权的精神所感动,遂立即抽出5名骨干律师先后4次赴蓉取证。与此同时,刘金华还再次奔赴北京和上海,与重庆方面一道共聘请了7名律师组成强大"律师团"维权。"哪怕是倾家荡产,我也要将官司进行到底。"刘金华称。

重庆劲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梁明山介绍称,刘金华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事宜在没有落实的情况下,双流县政府就批准同意县国土资源局对其房屋实施强制搬迁,系滥用职权。

2009年6月17日,刘金华又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双流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确认双流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对其房屋实施强行搬迁的行为违法。

2009年7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双流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批准一案做出行政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将此案移交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刘金华收到新津县人民法院的传票,于2009年9月3日在新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受理此案,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本案是因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政府违法批准同意双流县国土资源局强制拆除申诉人房屋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而起诉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是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政府......为保证本案的公正审判,应当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不应当移交新津县人民法院审判。"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王学辉教授说:"象这种以县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不应该移交下级法院审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这种做法在我二十多年来的从业生涯中还是第一次见到。"

目前,刘金华为了打官司已经举债十几万元,他们一家6口蜗居在简陋的棚户区苦苦等候法院的判决,其八旬老父仍然整天嚷嚷着要与双流县人民政府县长森林决斗,誓死也要讨回公道。


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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