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丘山:上海公检法应受残踏人类基本公义, 法律道德的起诉

作者:格丘山 发表:2008-09-0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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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未年,各种异事呈现,与太平盛世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贞观之治正成强烈对照。唐太宗李世民从善如流, 虚心好学, 关心民众饥苦,常与魏征讨论治国之方,开创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贞观之治。 而商纣王恰恰相反, 沉迷于酒淫色乐之中, 亡国末世之象端生。 乖戾妖气四盛,挖比干心, 建鹿薹, 砍二民腿,敲骨剖孕妇,......直至亡国。

目前中共也到了气数将尽, 雪灾、地震、西藏镇压、火炬沿途灭火、瓮安抗暴、杨佳杀警、到新疆喀什袭警,种种未世的异象丛生。

新近竟然置人民的感情, 司法的公正不顾, 在无记者参加的情形下, 悍然判被他们的无法无天逼上拼命之路的杨佳死刑, 其无耻恶孽直追千年前的恶朝商殷,此举无异敲响了中共灭亡的丧钟, 使共产党中国进入倒计时时代。

这个案子的无耻恶劣不完全在于,官逼民反, 也不在于杨佳杀了几个警察, 这种事过去有, 现在有, 将来还会有, 中国有,外国也有,而是在于杨佳被捕后, 公检法在全世界华人众目睽睽之下的无法无天, 为所欲为, 这向大家显示了中国已经堕落为一个法律宛如虚设的国家。

犯人母亲失踪, 犯人律师被莫名其妙地指定为原告雇用律师, 犯人父亲聘请律师被拒, 犯人被捕后的实际情况, 建康情况无人可知, 法院在不准媒体参加, 不准犯人亲属参加, 在律师和犯人一言不发的情况做出死刑判决。

人们强烈质疑的不仅仅是犯人的基本权利的残踏, 而是被拉上法庭的犯人是否是一个还有能力接受审讯的犯人, 在法庭上站立的是不是一具由于酷刑或者其他原因失去反映能力的僵尸?这种神秘偷偷摸摸的审讯方式必然导致人们产生这样的疑问。

如果上海公检在了犯人被捕后,虐待拷打犯人制残, 法院在知情下隐瞒事实审讯昏迷状态犯人, 那么上海公检法在二十一世纪创造了一个世界古今未有的奇迹。

所以我强烈呼吁:

世界和中国人权组织, 媒体, 中国民主组织, 应该向中国政府要求采访犯人,调查犯人的目前建康状况;如果犯人已被糟塌到无正常反映能力, 那么杨佳所有的审讯结果应该推翻, 犯人应该得到治疗, 而上海公检法系统应该收到违反基本人权, 虐待犯人的起诉。

同时我强烈呼吁:

中国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们应该向中国高级法院( 如果他们收理), 或者国际法庭起诉上海公检法残踏人类基本公义, 法律道德, 进行独脚戏审讯的违法行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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