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疏导方法在中国的防灾史和水利史上,有了几千年的历史了。传说中的大禹的父亲是个水利部的高级官员,当年黄河发洪水的时候,也引成了堰塞湖。他老人家带领人民围湖造堤,想把水围住,不让它四处溢出,危害群众。但是,他治水十几年,严防死守,处处围堵,最后却劳而无功。洪水越围水势越高,势能越大。一旦堰塞湖突围而出,洪水如脱缰之马,横扫大地。结果被以失责罪处以死刑。对大禹之父的处理可能严厉了一点。但历史表明,用围堵的办法处理堰塞湖,是一种危险的办法。后来,大禹吸取了教训,采用了疏导的办法,终于治理了黄河。
自然界会不断产生堰塞湖,人类社会也会不断地制造堰塞湖。自然界有坍方滑坡,人类社会也有类似的事件。自然界的堰塞湖要及时处理,社会上出现的堰塞湖也要及时处理。
像水利学家们一样,处理社会的堰塞湖也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堵的办法。西周周厉王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危机潜伏。周厉王感到这种危机。他下令,派出大量的安全干部潜伏民间,及时地记录某人在某月某日说过批评政府的话,某人某日做过不利于国君的行为,然后定期报告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就将这些乱说乱动的人实行专政。周厉王以为,用这种办法,一切不安定的因素就会扼杀在摇篮里,社会就能稳定,就能和谐发展。果然,老百姓从此不再批评了,也不再说话了,再也听不到不利于周厉王的群众呼声了。人们在路上见了,道路侧目,只是交换一下目光。周厉王以为,天下大治了,和谐发展了,太平盛世来到了。
但是,太平盛世并没有来到,安定稳定也没有实现。不几年,社会不满情绪不断积累,有一年,首都发生了民变,民众起事暴动,袭击厉王,周厉王不得不仓皇出逃到一个边远的地方。国家改由大臣共同治理,年号"共和"。这也是中文"共和"含义的由来。从共和年代以后,中国历史有了明确的纪年。最后周厉王老死在流放地。可见,社会的堰塞湖用围堵的办法是不妥当的,如果周厉王及时疏导,听取民意,改进政风,西周的结局就可能不是这样的了。
今天,我们仍然存在着一些社会堰塞湖。堰塞湖的水位也比较高。每年84000起的群体事件,是社会堰塞湖存在的证明,最近发生的贵州某县民众围攻和焚烧县公安局事件,也是社会堰塞湖存在的表现。北京一青年持刀到上海某公安局连杀10人,死6人,伤4人。这虽然是个体犯罪,但也反映了社会疏导能力的薄弱。从不少事件的后果看,堰塞湖的水位比较高,它开始冲开堤坝,造成灾害了。
社会堰塞湖的大量存在和水位高涨的第一个因素,是我们的社会存在着各级干部行政的权力过大。过大的行政权力容易对弱小的民权构成威胁,许多民众住宅、土地等权益的被侵犯,是受到行政权力侵犯的结果。而许多行政官员高高在上,对弱小的民众的利益关心甚少,民众有意见,也不能及时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更多的情况是,有些干部过分迷信专政的力量,不能分清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乱用警力,轻率镇压。群众进行集会、静坐,上访,这本来是宪法赋予他们的权利,但是,有些干部会轻易地动用警力,或者抓住几个头进行镇压。表面上问题解决了,大家服服贴贴了,实际上,群众的内心并没有实压服。
社会堰塞湖存在的另一个原因是,没有能维护法律尊严的法律环境。我们没有疏导堵塞流水的堤坝的途径。现在,人民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会尝试几种办法去解决。第一是法律途径。这一条途径往往行不通。因为现在许多不公正的事情,与官吏有关,与行政有关。比如强制拆迁,常常是官商一体,公检法被用来为他们保驾扩航。公民被侵害了,想通过法律求得公正解决,正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有农民告诉作者,某区开发商是该区土地局的办公室主任,官商一体。而拆迁公司也是某个政府部门为背景的。一个镇政府也有专门负责储备土地的机构。它的任务是通过种种办法从农民手里弄得土地,然后高价转手给别人。当地的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是受到这些公司的侵害,也就是受到土地局镇政府等一些行政机构的侵害。民众打官司,实际上是与这些公司背后的行政机关打。这些机关利益所在,互相勾结,坚如磐石。民众一场一场官司地打,一次又一次地失败。有个法官向老百姓私下说了真话,让老百姓不要打了,再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这种现象可能是普遍的。法官是不能独立办案的,他要听法院领导的,听政法委的,法院要在县委地委的领导之下。如果法官维护了正义,得罪了官府,他怎么生活呢?因此,老百姓想依靠法律来维权的路是走不通的。这是社会堰塞湖面前的一个坚实的大坝。
求之于法律不行,那我求之于社会舆论吧,伸张一下正义,让我说说心里的委屈,也算是出了一口气。这条路在中国也是行不通的。中国的新闻舆论有种种人们看不见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有历史的,如反右斗争不能说,文化革命不能说,六四运动不能说,等等,现实的问题规定得更多更具体。例如,领导的腐败问题是不能见报的,除非上级领导有特批;老百姓的冤枉是不能见报的,据说是为了安定团结,除非有特批。你要上网说说事实,发发牢骚,这也是不行的,中国的网络技术非常发达,管理世界第一,它会以你的言论中有敏感字眼为由而不能登载。总之,你面对不公,面对侵害,你告不得,也说不得,只能逆来顺受。
上访的路通不通呢?似乎也不太通。民众维权还有一个办法是上访。上访有信访和身访两种。不是说信访和上访绝对没有作用。但多数情况下不会有作用。第一,此类事实在太多了,简直是理不胜理。二是案件多半复杂。复杂的原因是,侵害民众权益的主体是掌有各种资源的领导机关。他们能创造种种理由来,也能欺上瞒下,甚至捏造某些事实或者罪名,使简单的事情变得扑溯迷离。三是我们的传统是上级机关对待群众来信,一般是将信下转了之。下转的信,常常转到了直接侵害上访者利益的部门和领导。这客观上让他们更加有恃无恐。有的民众更是遭到了打击报复。第四,如果民众是集体上访,那就更加引起各级政府的反感,常常会加上一个集体上访、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大好形势之类的罪名。第五,如果你到北京上访。各个省市地县,都派出了一支截访大军。你到了北京,立足未稳之际,由当地派出的公安、地方干部组成的截访队伍将你迎头截住,一番软硬兼施之后,押送着回到当地。如果你不听从,就给你一个罪名,将你治安拘留。退一步说,就是你真的到了中央机关反映了情况,解决问题的可能还是茫然得很。因为侵害百姓利益的不是某个个体,而是一个利益集团。他们有着公安、舆论、行政的资源,而小民是一无所有。他们拥有处置小民的各种权力。
就这样,社会堰塞湖的堤坝太多了,太高了,太牢了。它们为社会堰塞湖的产生、发展创造了种种有利条件。表面上看,平静得很,实际上水位在上涨着,水流泻出、溢出的危险在增加着。天然的堰塞湖一般只有一条滑坡形成的堤坝。有时候,堤坝不怎么坚实,湖里的水也能泄漏出一部分。而我们的某些堰塞湖,法律的,行政的,新闻的,几条大堤一条条都如三门峡和三峡大坝那么坚固。湖水滴水不漏,细水不泄。水位只能一点一点升高,成为地上湖,一旦堤溃水泻,就会形成政治风波。
现在,执政者的任务似乎不是去建造新的堤坝,或者不是给原来的大堤加固。而是听取民意,疏导民怨,开放舆论,抵制豪强。要努力实现司法独立,通过司法,保障民众的部分民权。要逐步开放舆论,使民众的呼声得到反映,使社会逐步形成一股正义的力量。对于各地的吏治,要进行认真的整顿。总之,是要通过疏导的办法,才能化解社会矛盾。如果以太平盛世来粉饰,只能掩盖矛盾;如果用强有力的专政的办法来镇压,只会加深矛盾。只有疏导的办法,才是矛盾社会矛盾的比较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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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路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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