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人士胡佳被判处三年半徒刑

发表:2008-04-03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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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当局控以颠覆国家罪名的中国著名维权人士胡佳一审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胡佳在去年12月27日被捕

34岁的胡佳否认自己有颠覆国家行为,但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四(4月1日)作出裁决,认为从胡佳在网络发表的五篇文章以及他在两次接受外国记者采访时的言论足以证明他有罪。

胡佳的律师李方平在接受BBC记者采访时表示,胡佳在星期四的法庭上比较平静,自始至终没有说话。

李方平表示,虽然判刑结果比他此前预期要轻,但裁决仍是胡佳及其律师所不能接受的。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列席旁听了对胡佳的宣判,她也向BBC记者强烈表示不能接受当局的判决。

她说:"如果说胡佳仅仅因为写了五篇文章,做了两次采访就要被判刑三年六个月再加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的话,我倒要问问世界各地的人,问问中国的人,问问制定宪法的人,中国人到底有没有言论自由?"

胡佳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爱滋病患者等的维权活动,同时他也是一个热情的环保人士。

他对中国政府的明确批评态度令他赢得国际人权组织的欣赏,但同时也造成中国当局对他的不信任以及敌意。

胡佳在去年12月27日被捕,人权组织批评中国是在奥运前加紧压制不同政见人士,但此说法遭到中国总统温家宝的反驳。

国际关注

胡佳是国际影响较大的中国人权活动人士,在被捕前刚刚和妻子曾金燕一起被授予由无国界记者组织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的"中国奖",以表彰他们让外界知道中国民众在奥运筹备期间所受到的利益损害。

胡佳被捕以及被起诉引起美国以及欧洲政府的关注,各国官员几个月来不断利用与中国政府官员会晤的机会提及胡佳的事件。

美国国务卿赖斯2月份短暂访华行程中也向中国外长杨洁篪提到希望胡佳马上获释。

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斯蒂文森对胡佳被判刑感到失望,并说希望中国利用奥运年这个机会改善人权和宗教自由记录。

人权组织"国际特赦"对胡佳被判刑提出谴责,该组织指出中国背叛了在申办奥运时作出的有关中国的人权状况会有所改善的承诺。



来源: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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