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京逮记者 辽宁公安闻名全国

发表:2008-01-11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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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市西丰县公安上北京抓记者一事,遭致大陆媒体一片骂声,八日深夜,西丰县官员终于表态称,该县公安局已撤销对北京《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的立案及拘传。

2008年1月1日,《法人》杂志刊发了记者朱文娜一篇名为《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因报导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和政法委工作人员携带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遭受质疑。

媒体捧出了“最牛县委书记”

大陆多家媒体纷纷就此发表评论,中国青年报1月8日的一篇题为“诽谤罪何以一再成为权力保护伞”的评论文章讲到:《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但书条款”,由于过于原则和笼统,为公权力的滥用留下了一个制度上的“缺口”,使得滥用公权力者能够屡屡凭藉这一“缺口”行“假公济私”之实。在公权力滥用和私权利保护之间发生冲突时,滥用公权力者无疑具有法律上的依据,因为原则性的规定可以被“任意解释”,但私权利受到侵害的“诽谤者”,除了用言论自由等理念来为自己辩护外,在法律技术细节上并不能找到足够的法律依据,由此导致了“官强民弱”下的公权滥用或者说私权受侵害。

更有评论直接提出:
县委书记为何竟如此“无法无天”?
安进京抓负面报导记者 是谁在滥用公权力?
公安进京抓记者:政法机关不是领导的私家打手

大陆传媒一般认为,用司法手段对待记者的职务行为,有滥用职权之嫌。一时之间,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大陆网民讽为当今“最牛县委书记”。

据悉,8日23时许,西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约见新华社记者时说,西丰县公安局已于当天下午召开会议决定,撤销立案、撤销拘传。至于撤销原因,据指出,是“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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