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异议人士郭飞雄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发表:2007-11-1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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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刚刚得到的消息,著名异议人士郭飞雄今天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

据郭飞雄的妻子张青告诉我们,今天上午八点半左右开庭,整个宣判持续了约十五分钟,由于郭飞雄的辩护律师莫少平先生另有开庭,今天未到庭。

郭飞雄在法庭上对法官们说,"你们是在以曲折的方式为中国的民主事业作宣传"。

对于是否上诉,郭飞雄表示要见过律师后再说。

民生观察对广州司法当局对郭飞雄的枉法裁判表示强烈遣责。

附郭飞雄简介:

郭飞雄,本名杨茂东,1966年8月2日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

2005年4月底,因为申请反对日本右翼的"五四"抗议游行,郭飞雄被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事拘留15天。

2005年7月,郭飞雄南下广东参与了南海、佛山、番禺等地的民间维权工作。7月底,参与太石村罢免事件。

9月13日晚,郭飞雄被广州番禺公安局刑事拘留,并进行了绝食抗争。系狱期间,他就囚犯被强制劳改上书广东当局。2005年12月27日被公诉机关决定"不予起诉"而获释。

高智晟因发起绝食接力活动在2006年8月被捕,郭飞雄准备展开营救活动,发起成立了"高智晟法律后援团",不久以后,他在广州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2007年5月15日,广州市检察院决定起诉郭飞雄。

2007年7月9日,郭飞雄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但没有宣判。

郭飞雄在被秘密关押期间遭受"用电棍击打男性生殖器"等方式的酷刑逼供。其妻子张青女士曾多次在互联网上以公开方式呼吁中国当局关注此案。


来源:民生观察工作室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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