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出台物业税加强调控房地产市场

发表:2007-10-19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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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值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中国国家税务局近日宣布,正在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希望今后物业税的出台能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

 

图片:北京房地产交易市场,2007年4月6日(法新社)

说,中国政府近日推出一系列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措施,包括:提高二次房贷首付、加息、以及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近日表示,目前正在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

对此,北京的一名居民表示, “我现在没有房子,我亲戚朋友几年前买的房子现在都涨了好几倍。征不征税我将来都要买,征了税也许房价还会下降。”

对于开征物业税可能起到的效果,美国三一学院经济学教授文贯中分析说,“我想富人也不在乎这个税,他有这个能力去买。只是一个抑制作用,因为你要权衡。这个房子空在那儿,但每年要交很多税,他也不用,也许他就卖出去了。我觉得空置率,其实不是自己要住的,那第二、第三、第四套,这种房子空在那儿,就有可能会放到市场上去,加上现在国家在评议房价,所以这种房子放到市场去以后,会使房价的上升进一步缓慢。”

谈到开征物业税,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国际商业教授苏展表示, “物业税在实施过程中最大的一个难度就是计税的依据。实际上你要看很多西方国家,或者外国的经验,很简单。实际上你完全可以在计税方面对那些有钱的人或者对那些高档的物业加重计税或者是物业价值的递增税,有一系列措施都是可以做的。在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这个税是一视同仁,不管是贵的房子,便宜的房子,同样的百分比,这倒是个问题。如果采取一定的对于某些人的一定的倾斜的话,我觉得经济杠杆作用还是会起作用的。另一个方面,整个从法制建设,市场化的建设我觉得是非常非常需要的。所以,总体来讲,物业税的实施前景我想还是符合中国市场化的发展要求的。”

新华网的报道说,从 2003年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在北京、江苏、深圳等六地开展房地产税模拟评估试点,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今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四地部分区域作为扩大试点范围。《证券时报》的报道说,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表示,一项税法的出台,走完全部程序,最短也需要两年,所以近期还不会推出物业税。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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