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东:司法腐败有多可怕?

发表:2007-06-1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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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市民,有一位于保定市永华中路76号商业用房,房屋面积235平米,产权手续齐全。此房于2002年9月11日被强拆,至今没得到解决,当地有关部门相互推委。到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起诉,2003年4月立案厅以受理(保初字2003-4)受理通知书,并以收受理费。至今四年多不予开庭,有领导说你已经立案到了法院,我们不管,到了法院又不给开庭。法院说政府干预,到最高院上访无数次,没人给解决。
一、2002年7月11日,市拆迁办,市路网指挥部告知要拆迁我公司正在使用商业门脸,并拿出一份评估报告,评估价每平米重置价370元,补偿安置(此地房售价每平米7500-13000元)我同意拆迁。协商要求产权调换,以便安置销售货物,我对城区改造坚决支持。我的产权地点为保定市一类区域,区位为甲级。

二、我门脸地处兴华小区改造工程,兴华小区由市恒祥地产开发商开发,到我这里却变成了路网修路,而拆迁办,路网指挥部至今拒不出示《房屋拆迁资格证》,《拆迁许可证》一味强调强拆,至使我无法清楚开发商是谁,拆迁费该由谁来承担,造成本来挺好解决的拆迁问题复杂化,居心何在!

三、2002年9月10日。我提前通知路网指挥部说明我第二天出差办事,而恰在第二天也就是2002年9月11日路网指挥部趁我不在家之时违反程序擅自进行野蛮强拆,当时交警把两边的路全部戒严,10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把商店门前围住,还有的留着寸头,像社会渣子,吓得我商店职工不敢出来,有一名年纪大点的女职工只是上前询问他们是什么部门的,他们不但不予解释反而连推带打,将女职工抬起扔在水里,使女职工当下晕过去,而此时他们中还有人在说:“打死一个人不就是多掏10来万元的事吗?”后来用大铲车在我商店货物还没有搬完的情况下就把商店铲倒,还有一部分电器砸倒在里面,当时在场的群众无不落泪。强拆,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三年中我多次到拆迁办要求解决此事,而拆迁办说找市政府。我找到市建设局,受到建设局信访部热情地接待,并打电话给拆迁办告知尽快解决。我来到拆迁办催促,但仍旧得不到解决。我又来到建设局而建设局却说:“我已督促下面,不办我也没有办法”。无奈,我只有跑到石家庄去找河北省建设厅并得到热情接待,建设厅给写了介绍信带回保定,但保定拆迁办看都不想看,也不给解决。之后,我又多次到北京上访,有关部门也很重视并打电话,写信函给保定市拆迁办,可回到保定仍旧是不予解决。在我走投无路时,只好到市中院要求“立案审理”以求公正,但法院也不予受理。事到如此,我已筋疲力尽,我现在也只要求同等区域,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或再让一步面积再小一点,地理位置差一点,我也同意接受,只求早日得到有关部门基本的合理公正的解决。我将不甚感激!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中路东元宝小区4号楼1单元102室
联系电话:1358299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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