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位律师介入王博案 炼法轮功无罪(图)

发表:2007-03-17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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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王博(明慧网)

河北省石家庄市法轮功学员王博,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被中共当局判刑五年,父亲王新中和母亲刘淑芹被判刑四年。王博一家不认可非法判决,上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目前经亲属的一再努力,请到了北京六位律师为他们辩护。六位辩护律师一致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王博及父母构成“利用X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六位辩护律师已经上书石家庄中级法院,要求退回长安区法院重审。

代理王新中案件的北京张立辉律师认为,思想信仰无罪,对法轮功含糊的套用惩处邪教的法律条文不适当,两高的司法解释值得质疑;公安部下达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 号)中,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个,但没有法轮功。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论述了关于邪教组织的五个特征,但法轮功提倡信仰真善忍,根本和那五个特征没有一点相关之处。

大陆越来越多的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

中国宪法第36条对信仰自由亦已确认,所以信仰根本不存在犯罪问题。一个人信仰什么完全是他自己有权决定之事,信神也好,信进化论也罢,应当是宪法保护的信仰自由范畴。众所周知,法律只能调整人的行为,而不能处罚人的思想。从这一点上说,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的镇压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那么由此派生的对所有修炼者的定罪就都是非法的,这点曾经为法轮功学员作过辩护的律师都有不同角度的阐述。

1、上海郭国汀律师(现旅居加拿大)、北京高智晟律师都曾为法轮功学员做过辩护,他们曾指出中共当局镇压法轮功完全是违背现行法律的;

2、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星水为法轮功学员作过无罪辩护,并在法庭上提出,被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得不明确,并且这条法律本身跟宪法的精神是相抵触的,是无效的;

3、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和平认为,信仰自由包括公民信仰自由和宗教发展自由。宗教发展不能受公权力制约。政府没有权力划分正教和邪教。否则无神论政府可以把任何宗教定为邪教。李和平还表示,即使有内部规定或司法解释把法轮功作为邪教来镇压,那都是违法的;

4、原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唐荆陵表示政府介入宗教信仰将给国家民族带来灾难;

5、原广西中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在新表示西方民主国家从来没有定义某种宗教为邪教。“两高”没有经过制订法律而用解答来代替法律的制订明显是越权的行为;杨在新给百色地区法轮功学员农有跃作过无罪辩护。


王博的母亲,法轮功学员刘淑芹(明慧网)


王博一家人的真实情况

1996 年王博一家修炼法轮功之前,父母身体不好,并且感情不和,准备在王博上高中后协议离婚。就在家庭难以维系之际,1996年7月开始,一家三口相继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修炼,他们的思想、性格、身体各方面变化非常大。他们按照真、善、忍事事为别人着想,遇事找自己的不足。王博父母能够相互沟通、互相理解了,生活重新出现生机,王博重新拥有了欢乐的家庭。1999年,18岁的王博在高考中以优异的成绩分别被中央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河北师范大学三所院校录取。修炼法轮功给他们将要破灭的家庭带来了光明和福音。

然而1999年7月20日后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给中国无数家庭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灾难,王博一家人多次被抓、被打、被关押、被强制洗脑,最后3人分别被劳教3年。经历了6年多的悲欢离合,一家人才得以团圆。2005年 11月,因为王博在明慧网上公开了自己坚持信仰被迫害的心路历程,为防止进一步被迫害,全家人一起流落到大连谋生。

2006年7月27日晚,大连市国安、610、公安局及石家庄公安局警察一起翻墙而入,在大连的临时住所处,将只穿内衣的王博和母亲强行非法抓捕,7月 28日早晨又非法抓捕了王新中。王博一家人被押回石家庄后秘密关押,亲人四处打听也没有消息。9月初才知三人已被转捕。11月3日亲属去长安区检察院询问案情,没人接待;11月6日再次去长安区检察院,碰到好心人告诉案子早已转到长安区法院。赶到法院一看,布告早贴出来了,11月10日开庭。期间没有接到任何正式通知,当时时间太紧,一审未找到敢做无罪辩护的律师。

上诉后目前已有六名北京律师介入此案。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仍不顾案情的具体情况,也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更不想纠正一审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的严重错误,只想按照“上面”的意图草草结案“维持原判”,把他们一家三人送到监狱关押,以达到“消音”的目的。3月6日法官到赵县看守所见王新中,误导王新中撤诉;告诉王新中:“一审已经判过了,你咋冤枉也没用了。”


王博和外婆(明慧网)


最近有广东的朱宇飙律师因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定为“反革命”,被劫持关押在看守所。尽管中共对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律师进行骚扰、威胁,甚至关押迫害,但目前仍有越来越多的律师基于公平和正义的理念,愿意为法轮功学员做辩护。

明慧网并呼吁,请有良知的法官们认清中共日趋没落的大形势,在超过一千九百万的退党大潮冲击下,中共的解体指日可待。不要再昧着良心追随恶党迫害善良,给自己增加罪业。也不用再惧怕中共的淫威,勇敢的承担起法官维护正义、捍卫法律尊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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