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8日,获高智晟家人委托为法津代表的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发信给高智晟的哥哥及妻子,信内详细交待该律师事务所在高智晟拘留期间,曾三次向北京市公安局要求跟高智晟会面,为他申请取保候审,并多次要求当局告知控告高智晟的罪名,但所有要求均被拒绝。他们认为,当局的行为显然是违反中国法律的。
对于中国当局这种利用法律手段来迫害维权人士的做法,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竞嫦指出:“倘若中国真正奉行法治,犯罪嫌疑人至少应有选择自己认可的律师的权利,并可以接触到指控他的一切有关证据。”
来源:中国人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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