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暴动当事人遭秘密宣判秘密处决!

作者:黄琦 发表:2006-12-06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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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登明、冉彤向六四天网介绍秘密宣判秘密处决(图片由六四天网提供)

今天下午,我们获悉本世纪汉源暴动当事人陈滔因打死西昌防暴大队防暴警察张志明,已经被四川省高院二审秘密宣判、秘密执行死刑;同时,我们还获悉陈滔的“同案犯”蔡昭、刘勇、王修蛟等也被判处无期、15年、12年徒刑。为此,家属和律师均表达了愤怒。

四川省高院二审判决盖章(图片由六四天网提供)

12月5日下午,蔡昭父亲蔡登明前往成都,和律师一同找到六四天网,出示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刑终字第875号判决书,了解到陈滔已经被秘密执行死刑。

据蔡登明介绍,陈滔父亲陈永忠也是一个农民,已经作为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定居犍为县,他在11月中旬获准与儿子见面,但是,并没有任何人告诉他儿子即将执行死刑。11月20日之后,陈永忠突然得到犍为县一个派出所的通知,要陈永忠拿50元钱子弹费去领儿子的骨灰,陈永忠回答当局: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儿子的骨灰,我不领。

根据蔡登明介绍:12月5日上午11点,他前往监狱与儿子蔡昭见面时确认此事,他告诉我“看守所管教亲口告诉他,陈滔已经走了”。

为此,我们于12月5日晚上访问了该案件“首犯”蔡昭的辩护人冉彤律师,他告诉我们:“此前,我根本不知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结果,我多次前往查询,得到的答覆都是案件正在办理,有结果会宣判通知,律师不要紧催。12月4我前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才拿到[2005川刑终字第875号判决书],我已经于当天向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送达了《关于省高院不依法宣判送达案件法律文书情况的汇报》。”

目前,蔡登明先生正居住在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家,我们正在连夜就此案件采访详细情况,将在稍后做连续报导。



来源:六四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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