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友:
意料之中清理之外,一天输掉两个不该输的官司,这在我的律师职业经历中还是第一次,但或许这就是我们需要面对的司法现实。
7 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葛红法官开庭宣判了王天成诉周叶中等著作权侵权案,原告王天成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抄袭成性的周叶中师徒完胜。法院支持了对方所有的抗辩理由,认为46处抄袭清单中,或为杨君佐的"成果",或为公知的知识和学术界通说,或者是抄袭部分在王天成的论文和周叶中的著作中比例不大并非"实质内容"。中国著作权法的体系,似乎在周叶中手里不再有效,周叶中抄了不假,但抄了白抄。
7月18日下午4点钟,北京朝阳法院法官黄岚宣判,被告余杰的文章构成对原告郑北京名誉权的侵犯,需要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这似乎意味着,任何人对郑北京"爆破作文"的批评,都可能构成侵权,虚假广告的欺诈行为假手司法程序,都可以大行其道畅通无阻了。
本人认为,周叶中案的结局,说明在学术界自我纠错机制破产后,司法制度再次被拖进泥潭,法官本身对案件全无影响力,鬼魅之徒大胆做法可以做到屡试不爽了;而余杰案的败诉,根源则在于法官自身的糊涂和昏聩。虽然我们必须对司法抱有信心,但司法机关的中立和公正,较之提升司法工作者的水准,将会来得更加艰难。
感谢各位师友的长期关注,本人对上述案件的结果深感遗憾,实在是对不起大家。判决书的电子版在整理后,将上网发布。
浦志强 7月18日匆匆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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