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擅报灾情 中国拟严惩

发表:2006-06-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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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拟立法严惩新闻媒体擅自报导突发性灾害事件,据“美国之音”引述中国问题专家指出,中国这次对新闻信息的管制不像以前是通过国务院新闻办来实施,而是通过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手段,这说明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已经脆弱到连自然灾害的影响都害怕的程度。

北京“新京报”的报导说,中国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一连五日审议“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草案对新闻媒体在报导工业事故、自然灾害、卫生健康或社会安全等突发性事件实行严格的限制。

草案规定,中国新闻媒体如果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导虚假情况”,“将受到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事件的当事人会被以“盗窃、泄漏国家机密”的罪名被判监禁。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主编程晓农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中国共产党一直把传播媒体看作是自己的喉舌,现在连矿难、水灾这类自然灾害性消息都害怕,说明目前中国政府高度的脆弱。

记者无国界组织亚太部门负责人布劳塞尔则指出,二○○三年SARS在中国流行之后,中国媒体在报导民众健康和安全事故方面的新闻自由度有所增加。他对中国政府这次“开倒车”表示遗憾。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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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结案率高?台商斥国台办说谎

针对中国国台办称台商投诉案件结案率高达百分之八十,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今天说,他们追踪了一百多个重大案件,都没有一个能得到公平解决,希望中国不要欺骗台湾人民。

中国国台办投诉协调局局长唐怡近日接受台湾媒体访问时说,太多台商因“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而引起纠纷。

唐怡并表示,该局自去年七月六日成立起,到今年五月底,受理了四百七十三起台商投诉案件,结案率在百分之七十五到八十之间。

对此,高为邦认为,这是明显企图误导台湾民众,将台商受害问题归咎于台商本身,这是完全抹煞事实真相的谎言。他说:“‘投资中国你必须知道的陷阱’书中有三十个案例,哪一个案例是因为台商‘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而造成的?其实是恰恰相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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