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的待遇比工地强”之悲哀 全国各地没有一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发表:2006-05-2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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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因领不到工资而施暴,并引起舆论和公众的关注是自王斌余始的。我想我们应该承认,王斌余事件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强烈的震撼。客观上说,他让我们对于久治不愈的农民工欠薪问题有了更直观、也更深入的认识。然而,如果说王斌余事件让我们的社会有了什么改变,比如,农民工欠薪的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我们真的还未到。

  在王斌余事件后,我们遗憾地看到类似的事件还在不断上演。在王斌余事件不久,出了一个广西小伙子阿星;而就在不久前,又出了一个叫侯新革的人。

  2005年11月9日,年已半百的新疆人侯新革在南京安德门劳务市场认识了包工头王贵林。35元/天,包吃住,侯新革在建邺区金马郦城工地干起了杂工。吃得很差,每天要被迫加班至晚上 10点,尽管侯新革认为王贵林“拿人不当人”,但为了生活,侯新革忍了。可是这份工作仅维持了不到两个月。其后,他在追讨1,700元欠薪问题上便陷入了困境。王贵林以“上面没给钱”为由拖着不给,而因为多种原因劳动局又无法为其提供仲裁或劳动监察帮助。于是,在2006年1月13日晚7时,在与工友一起去向王贵林讨薪时,失去理智的侯新抡起身边的一件工具,结束了王贵林的生命。(5月11日《金陵晚报》)

  这一事件无疑要使我们感到悲哀,因为引发这一悲剧的只有区区1,700元钱!然而,正因为只是这区区的1,700元,正因为这在我们许多人来说根本就不是一个多大数目的 1,700元钱对于侯新革来说非同寻常的意义——那关系到他在南京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所需,或者是回到家乡新疆必需的旅费;以及侯新革在被捕后所说的“我不后悔,因为看守所的待遇比工地强”,应该使我们感到更加悲哀!

  也就是说,我们从侯新革事件所体会到的,如果仅仅是欠薪问题,那就说明我们太麻木了!由侯新革的“看守所的待遇比工地强”,我们更应该看到当前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士,所必须面对的令人不堪忍受的贫穷、饥饿和屈辱!

  而就在几天前,我们的舆论也正在关注着这样一件事,即全国各地没有一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准确地说,就是没有一个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何况,我们还不能不承认,在现实中,更有许多地方的许多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执行当地已经违反了国家规定的标准,而给工人的是一个更低水准的工资呢!

  所以,我觉得我们的政府、我们的社会,真的应该好好思考一下如何切实地为我们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士们做一些什么了。要知道那不是一个两个人,甚至不是一万两万人,而是在我们的社会中占有不小比例的一群人。想一想,如果他们都来回应侯新革的“看守所的待遇比工地强”,我们每一个人面对的会是什么?


(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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