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50多天后胎儿仍存活 院方拒绝赔偿1.2万元

发表:2006-04-22 22:2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做完人流手术50多天后,王女士被检测出胎儿仍在发育,不得不再次进行手术。王女士为此向医院索赔1.2万元,而医院表示不应承担责任,昨天,王女士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今年2月7日,王女士来到位于海淀区清河桥东侧一家医院做检查,B超显示为早孕,妊娠40天。当日,她在该院做了无痛人流手术。包括药物在内,此次手术共花费两千余元。

  王女士说,此后她一直觉得身体不适。“我做完手术后出血量一直很少,医生说是因为手术时淤血吸得干净,只是给我打了几针消炎针。”王女士表示当时并没在意,但后来的一个多月里,她陆续出现嗜睡、腹胀等症状,体重剧增30斤,脸上也长出了妊娠斑,且术后一个多月仍然没有来月经。“我觉得不对,就换了一家医院做了检查。”

  4月3日,王女士到海淀区清河医院做了B超检查,医院的B超检查报告单上明确写着“超声显示宫内孕,单胎、活胎”。从照片上看,胎儿已经成形,与2个月前做手术时相比,显然长大了许多。对此,王女士难以接受,“当时医生明明跟我说手术很成功!”4月7日,王女士不得不再做了一次人流手术。随后,王女士要求第一次做手术的医院赔偿其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三项共计1.2万元。

  医院经营部主任贾蕊菡称,王女士出现的这种清宫不全的情况是常见的术后并发症,但是发生的几率很小。贾主任说,王女士在手术前已在《人工流产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书”上明确写有可能会发生“人流不全,必要时二次手术”等情况,因此院方认为自己在法律上没有责任,“我们只能免费为其做二次清宫手术,退还其第一次手术费用2000元,并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王女士补偿一个月的误工费2000元。”

  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未果,昨天,王女士和其丈夫表示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