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熊猫和我们一起娱乐至死?

作者:陈一舟 发表:2006-02-03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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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专程回成都参加“春春与你相约熊猫城”活动的代言人李宇春再次成为媒体的焦点。在几千名疯狂到顶点的“玉米”包围下,李宇春和她认养的大熊猫“春春”在现场来了个零距离亲密接触。当神秘嘉宾大熊猫“小春春”现身时,玉米们更是大开闪光灯,叫声、拍手声、礼炮声和一片白晃晃的灯光,吓得“小春春”缩成一团,当场晕了过去。(《重庆晚报》1月22日)

一场寻常的商业秀,因为一只国宝大熊猫的到来而显得非同寻常;一群狂热的追星族,用自己非理性的热情“吓晕”了大熊猫。笔者不明白,追星也好,炒作也罢,让大熊猫掺和进来干啥?对此,主办方声称:“把熊猫弄过来是个公益活动,是想唤起大家对大熊猫的关爱,纯粹是公益的。”这是一个荒谬得不能再荒谬的理由。明明把大熊猫当成了助长娱乐炒作的工具,还打出一个公益活动的幌子,令人愤怒。

时下当真是一个娱乐年代。大众为了娱乐而痴迷,而沉醉,而疯狂。打开电视,娱乐节目满天飞;启动电脑,明星绯闻、激情写真、热辣诱惑比比皆是;翻开报纸,昨天明星闹离婚,今天名人出丑闻……如今,我们不仅自己娱乐了,还为了自己的娱乐,把大熊猫这种国宝级动物也驱赶着粉墨登场,使之成为一种娱乐的道具。

美国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在他的书《娱乐至死》中,悲哀地写道:当一切公众活动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一切文化内容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而且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

本着娱乐的精神,我们原本应该平和地看待一些娱乐的事物,既娱乐了他人,又娱乐自己,一举多得。然而,为了娱乐而不惜一切,为了娱乐而放弃起码的道德底线,连国宝大熊猫都要为娱乐而牺牲---我们不妨回过头来问一问自己:这种娱乐是正常的吗?难道要让大熊猫和我们一起娱乐至死?

我不敢否认娱乐的价值,可现实却警示着,我们已经陷入盲目娱乐的泥潭了---当娱乐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干扰着我们的思维、影响着我们的理智的时候,除了生于娘胎,死于娱乐,或许我们已经没有其他选择。

中国青年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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