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在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被当局拒绝

发表:2006-01-17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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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律师刘如平因为在公共场所张贴法轮功真象传单而被中共当局劳动教养,广西律师杨在新接受委托为刘如平担任辩护律师。1月12日杨在新向山东第二劳教所提出要求会见刘如平,但被拒绝,随后向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的也被拒绝,杨在新表示,中共是在剥夺法轮功学员权利。

据新唐人特约记者报导:在劳教所拒绝杨在新会面刘如平的申请后,刘如平的妻子张承南与杨在新又向济南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官表示,他们对有关法轮功的案件一律不受理、不答复、不立案。

杨在新:“你不给看人、不接材料、不立案、不受理,这种作法就是明显剥夺公民合法的权利,就是剥夺法轮功的合法的权利。”

杨在新随后又用特快专递将行政诉讼书从邮局邮寄给法院,他表示法院如果在收到诉讼书后的7天内不予答复,法院自己就违返了司法程式。杨在新透露,他从邮局回家后接到了一个电话,威胁说,如果再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他的律师资格可能不保。

“不管他是什么人,你中国的法律就规定,他有诉讼的权利,你必需要保证这个权利,如果他违法,你就用法律惩罚他,我们没意见,但是你必须保证他真正享有这个权利,你一方面说要严格执法,一方面又反对他行使诉讼法律的权利,那是明显的对法轮功人员的迫害。”

45岁律师的刘如平于去年11月被绑架进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洗脑班,当局在转化企图失败后,将他处以1年零3个月的劳教,于12月14日关押在位于淄博市的山东第二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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