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刘如平揭荒唐“转化”被劳教

发表:2005-12-29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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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舜市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如平因为发表文章呼吁当局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被劳教15个月, 现关押在山东王村劳教所。
  
今年11月25日刘如平在海外网站上发表《立刻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文章指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被强制“转化”,还要交“转化费”,每天高达100元。而“转化”行为的荒唐性就在于,只要表示放弃信仰或骂法轮功创始人,就可以立即回家,否则面临判刑、劳教或加刑期。
  
文章质问:“这是法律吗?没有这样的法律。这是执法者的耻辱……古今中外没有任何国家荒唐至此!” 刘如平强烈呼吁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他说:“这不仅是一个有脊梁的中国人的良知,也是配做一个法律人、一个中国律师最基本的使命。”
  
12月7日当局拘捕了刘如平,一周后即12月14日,刘如平被判1年3个月劳动教养。

山东学者声援刘如平律师
  
12月24日,山东济南的两位学者孙文广教授和李昌玉先生联名撰文,呼吁声援刘如平律师。
  
他们指出,“信仰罪犯”是中国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和21世纪之初,在中国最严重的践踏人权的事件,涉及数以百万计的不同信仰者。刘如平揭露有关当局把众多不同信仰的公民,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强制绑架到“学习班”进行思想转化的事实,是在捍卫法律的的尊严,人道的尊严,人权的尊严,这完全是一种正义的行为。他们呼吁当局立即释放刘如平律师。
  
孙文广和李昌玉还表示,刘如平为人正直,深受工作单位和街坊邻居的夸耀,在家中是好丈夫、好儿子、好父亲。刘如平被关押劳教之后,他的家人以泪洗面,不知何处诉冤。

刘父受打击去世
  
刘如平于1961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农经系。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书,任长清天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3年到济南舜天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今年10月17日,作为法轮功学员的刘如平因张贴法轮大法学会公告,被当局抓捕,关进长清区看守所,后来又被强行送入所谓“山东省法制培训中心”,强制洗脑。当局还查抄了刘如平的家,并没收了他的电脑和有关法轮功的资料,并向其家人索要2000元“办班费”。刘如平84岁的父亲受到巨大的打击,于11月15日突发脑溢血去世。

刘妻: 当局变相定罪
  
据美国之音报导,刘如平于11月25号获释。当局在释放刘如平的文件上说,刘如平张贴法轮功宣传品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刘如平的妻子张女士说,当局将已有结论、不构成犯罪的事实重新给刘如平定罪,是对刘如平发表的“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文章变相定罪。
  
张女士说:“他们不是以刘如平发表这篇文章把他劳教的,他们就说是修炼法轮功,他们没法说他发表这篇文章,不是以这个问题把他抓的。我觉得这事很不合理,他本来是做好人,为什么要把他抓进去劳教呢?作为一个律师应该是公正地站出来替法轮功说话,他就是修炼法轮功没有错,写那篇文章也没有错。”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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