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社会财富公平合理分配*
《工人日报》3月10日的一篇评论说,要建立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治和安定有序的社会,首先要尊重并保障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现实利益。
评论还说,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就必须确保整个社会财富的公平合理分配。
新华社期刊《半月谈》的一篇文章指出,中国贫富差距仍然呈现拉大的趋势。2004年,中国城镇居民财产收入中,最富有的10%的家庭的财产占总财产将近一半,而最贫穷的10%的家庭的财产只占总财产的1%左右,而且高收入家庭收入的增长趋势明显快于低收入家庭。
*社会各种矛盾日益激化*
新华社主办的《参考消息》刊登新加坡《联合早报》的文章说,中国领导层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不仅是为了满足理论需要。在“和谐”之风劲吹的背后,困扰中国社会的贫富分化、腐败盛行、就业困难、教育不公等诸多社会矛盾依然突出,而这些矛盾的背后是逐步增长的民众不满情绪。
文章还说,据官方统计,过去20年,中国各地法院收到民众来信、来访的陈情数量上升了近5百倍,显示民怨已经积累到相当危险的地步。
*人大政协委员对和谐自有认识*
出席人大会议的欧阳代表认为,“和谐社会”包括的涵意很广,在科学发展观方面,协调发展也是一种和谐。
欧阳说:“发展科技创新,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与自然的,也是一种和谐。当然社会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持社会稳定,这也是一种和谐。所以和谐是一种很全面的纲领性的东西,非常重要。”
另外一位姓周的政协委员表示,目前社会上的贫富差距,城乡差距这都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她认为,虽然解决这些问题不是那么容易,但是稳定性对于形成一个“和谐社会”来说是很重要的。
这位姓周的政协委员说:“贫富差距,我觉得主要还是应该靠政策,要政策来指导,虽然现在是市场经济,但是也不能说就任其发展,在有些地方还是应该有引导,我想世界各国都是这么做的。”
*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挑战*
《南风窗》杂志3月份期刊报导了曾经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的江平对“和谐社会”的观点。江平指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大家都有表达意见和讲道理的地方。他还表示,只有真正捍卫宪法尊严,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让受到伤害的公民有表达意愿和抗议的权利,才能达到所追求的 “和谐社会”。
面对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加大、弱势群体利益期待保护的现状,实现“和谐社会”将是对这届政府的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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